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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起诉出版社滥用己名 后者称是解读不属侵权

2011年07月23日 08:4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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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年近百岁的国学大师南怀瑾发现一些图书滥用自己姓名,为此将《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和《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两书的出版社起诉到法院。昨天上午,这起姓名权和名誉权纠纷在西城法院开庭。

南怀瑾代理人称,2009年1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发行了署名史平编著的《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和《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两本书,未经南怀瑾同意在书中使用了其姓名。此外,在这两本书中还多次使用“南怀瑾说”“南怀瑾认为”等内容。这些内容并不存在,而且一些内容还与南怀瑾的观点相左,属于捏造事实,侵犯了南怀瑾的名誉权。为此南怀瑾要求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被告出版社认为,南怀瑾是我国国学大师、公众人物,其思想和观点是公众共同的财富,两书中都解读了南怀瑾的中心思想,并引用了南怀瑾的话,但属于转述,不属于捏造,是对公众人物的解读,不属于侵权。

昨天,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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