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刺计划
2007年1月,西什里法院判定原告不能代表全民,且任何人不能仅仅因为是“土耳其国民的一员”,而声称“个人权利受到侵犯”并要求赔偿,因此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而上诉。
1月19日,素来直言不讳的亚美尼亚裔土耳其记者赫兰特·丁克遭17岁少年枪手奥甘·撒马斯特当街三弹射杀,曝尸伊斯坦布尔街头。帕慕克亲往丁克家中吊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要为他的死负责。”帕慕克说,“但最该为此负责的,是那些仍然在捍卫土耳其刑法301条款的人。”
共有四人因煽动杀人和参与暴力帮派而受到起诉。1月24日,授意枪手杀人的亚辛·哈亚尔在被押入伊斯坦布尔法庭前,对聚集在门外的记者们高声叫道:“奥尔罕·帕慕克,放聪明点!放聪明点!”
7月,埃及作家塞马尔·加亚尼透露,帕慕克已雇请保镖。他告诉加亚尼:“因为我对原教旨主义者的恐惧,我不得不与保镖一起旅行。时刻与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不值过的生活。”
帕慕克的恐惧不是没有理由的。2008年1月下旬,土耳其各大报章均在头版报道,警方破袭极右黑帮“Ergenekon行动”,捕十三人,并起获针对帕慕克的行刺计划,而黑帮的这一切密谋,是要制造社会动荡,以促成2009年发动军事政变。事后发现,在押十三人中,包括地下帮派首领和退役将领多名,以及著名老记者伊尔罕·塞尔库克、伊斯坦布尔大学前校长凯马尔·阿莱德洛格鲁,以及控告帕慕克的律师克林西兹,其中一人要求追随者立誓“不杀人便被杀”。
3裁定不利,打开控告帕慕克的大门
2008年1月,最高上诉法院第四庭判定,在土耳其的法律体系内,原告符合索赔条件,即只要个人权利受到侵犯,法律皆可适用。最高上诉法院援引宪法第66条,“以公民身份与土耳其国家联结的所有人皆为土耳其人,”因而,正如个人拥有名誉权一样,对国家的归属感亦为个人价值的一部分。
该裁定认为:“法律规定个人权利的范围包括身体、感情及社会价值、职业尊严、名誉、自由、精神权利、健康及公民权。由此出发,公民权当被视作一项必须受保护的权利,而由于(帕慕克的)言论针对全体国民,故个人有权对此起诉。”
媒体分析说,该裁决为数以千计的国家烈属、甚至每个土耳其人控告帕慕克打开了大门。
5月,帕慕克访华,其间谨慎地没有过多谈论言论自由及此案的问题。
10月,作为主宾国土耳其的总统,阿卜杜拉·居尔和帕慕克一起出席了第60届法兰克福书展的开幕式。帕慕克在演讲中说,这是“禁书与焚书的一百年,将作家下狱、杀害、定为叛国者、流放,以及不断在媒体上污损他们的一百年,这种种做法,已使土耳其文学日益贫弱。”然而,“国家惩罚作家及其著作的习惯依然非常活跃。”
4受审
2005年12月16日,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出庭受审,欧洲议会议员和欧洲扩大专员瑞恩到场旁听。因他出言在先,新刑法颁布在后,需司法部具函,但法官未见公文,随即中止审判。司法部则拒绝出具“以新法办旧罪”的追诉公函,此案遂以技术原因被撤销。大群极端分子拥塞在法庭外,呼号不止,诅咒他、辱骂他,称他为“卖国贼”。
英国工党议员、前任欧洲事务大臣丹尼斯·麦克申也在现场,他后来以《对一位大作家的审判为何影响着我们所有人》为题,在《观察家报》撰文评案。“没有哪个国家会轻易检讨自己的过去,”麦克申写道,“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一直在否认十年前巴尔干战争期间的恶行。日本也无法正视70年前它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帕慕克案当庭聆讯时,‘欧洲人’简直就是一个仇恨的字眼儿。民族主义分子对欧洲议会议员高声叫骂,我也被一个民族主义律师一拳打在脸上。”
5原判推翻,“我心里有个隐秘的声音”
初审法院再度坚持原判,驳回原告诉求,后者则继续上诉。案件被提交至最高上诉法院全体审议,2009年5月中旬,上诉院二度推翻初审法院的判决。
毛琳·弗雷利对《卫报》说:“令人担忧的是,整个事件又一次回到了公众视野。从一开始就很清楚,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他关进监狱,而是要获得公众注意。每当旧事重提,都是民族主义媒体就奥尔罕及其他301被告重申其立场的又一个机会。”
2010年3月30日,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接受了笔者的电话专访。他说:“有时我会愤怒,会说出让所有人不快的话。可我没经过算计。我就这个脾气……有时我讲话,只是因为我心里有个隐秘的声音,那我就讲了。”
帕慕克告诉笔者:“首先,我相信言论自由。我们得能够谈论这些话题,而不是让美国人或其他国家来谈。不幸的是,在这方面我们仍然有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别的国家在替我们土耳其人谈论。其次,我不想自己与土耳其人民有任何麻烦。我将来可能还会与土耳其政府、土耳其国家有麻烦,但我想让土耳其人民爱我。可不幸的是,他们做出那种宣传的时候,人民(对我)有时会很愤怒。我对此非常非常不安。”
6被判有罪,鸭子哈伊里的故事
2011年3月25日,帕慕克最终被判败诉,须向爱国感情受到伤害的原告支付赔款。帕慕克已决定上诉。
由于此案为民事诉讼,他将不会为此坐牢。但鉴于法院认定,其言论伤害了六名原告的爱国感情,必将从此立下判例,今后在土耳其,任何人批评国家,都有可能受到任何他人以私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的控告。
一向主张土耳其与亚美尼亚两国人民和解的巴斯肯·奥兰教授在评论此案时,援引了民间故事里的鸭子哈伊里———在土耳其老百姓中,他广为人知。哈伊里有个外号“鸭子”,可他非常讨厌人家这样叫他。有天在咖啡店,坐在哈伊里不远处的某男看着窗外说:“我看今天是个阴天。”哈伊里就跳起来,对某男破口大骂,拳脚相加。朋友不解,问他为啥揍人家。哈伊里说:“天阴就会下雨,下雨就会积水,积水就会成塘,成了塘,鸭子就会来玩水。丫说我是鸭子!”奥兰教授认为,帕慕克就是故事里的“某男”,因为莫须有的罪名,无端受到了惩罚。
土耳其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TESEV )主席詹·帕凯尔指出,土耳其应以此案为耻。“人民有权自由表达其观点。”他说,“只要这种表达没有在某种程度上煽动起社会上的仇恨和暴力,就不能入罪。帕慕克不过是身为作家,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我看来,法院这个判决完完全全是个错判。”
3月28日,帕慕克的律师哈卢克·伊纳内策公开表示:“这一判决可能会对土耳其的言论自由构成巨大威胁。在(正常的)法律制度下,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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