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我素的“非职业作家”
1989年,张大春以“大头春”为笔名发表了《少年大头春的生活周记》,热卖26万本。“似乎是我唯一一部畅销小说。”20年后他这样说。
这部小说是一个少年的自述,以写周记的形式呈现出来,分为一周大事、一周生活、读书报告、检查以及老师评语,文本的复杂衍生出多种含义,在学者看来深刻,在读者看来搞笑。由于切进现实,“批判性相当强”(张大春语),批评家们开始胡乱揣测,“小说里父子关系隐喻了政府与底层民众的关系。”
小说热卖之后,编辑前来“要挟”,“如果不写续集,我就找别人写个大头妹当续集。”张大春怕被糟蹋,随便用菜单写了回目交予编辑,用26天写了续集《我妹妹》——虽然他没有妹妹——续集也不再搞笑,但读者仍然买账,《我妹妹》卖出16万本。编辑于是阴魂不散,进一步“威逼”,“我们要买仓库啊,帮忙再写一本。”于是,又写一本《野孩子》,在结尾隐约将大头春“写死了”才算完事。
其实在此之前,张大春已算是台湾的知名作家,“这点我就不客气了”,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自我评价说。80年代之前,台湾文坛一如其他地方,文学风格一窝蜂地相似,张大春也被裹挟其中,“写魔幻现实主义”,于是,他写出了《公寓导游》,立刻被封为“台湾现代派和先锋派代言人”。
如今,讲到类似的头衔,张大春总要加上“所谓”二字。当他的书被引进大陆后,在作者介绍一栏,张大春已被夸张地定格为“当代最优秀的华语小说家”。
七八十年代,张大春基本靠写作为生,同时也在电视台做节目,拍纪录片,偶尔在大学讲课,杂事缠身,稿约不断。直到1988年,他进入台湾一家报社任副刊主编。可数月后便递交了辞职报告,理由是“不以一流作家之身伺候三流作家之文”,辞呈被报社坚拒,放假一月复工后,仍端坐原先座位,以“撰述委员”的奇怪头衔“白拿钱”。
于是,他开始每天早晨看30份报纸,将有趣新闻摘录,胡编成小说,下午见报连载。“这小说一半有自己的故事,但背景都是当天的新闻。”张大春说,“就是写着玩。”这包含着政治人物和社会现实的戏谑小说却引发了读者追捧,连载一年余,结集《大说谎家》——既隐喻自身又揶揄政客。
张大春的聪明有目共睹。他纯粹胡编地写了一篇《伤逝者》却拿到了台湾科幻文学奖,稍稍认真的专栏结集,就成了文学理论著作《小说稗类》。
“顽童作家”的帽子如紧箍咒般套在了张大春的头上,他并不在意,仍我行我素,既批判现实又胡乱幻想,并且开始抽身反观,照顾起古典文化这个“被遗弃的孩子”。
在台湾,一些作家都颇具家学渊源,诸如朱天文、朱天心一家,交往的还都是名流,较于他们,张大春的父亲虽偶写打油诗,但只是普通公务员,与文坛无甚渊源,他算是硬闯进文坛;另一批作家诸如白先勇和李欧梵等,西洋与旧学的双面背景让他们进入了台湾文学的名人堂,之于他们,爱好说书和相声,念国文专业且靠诸多俗常工作养家的张大春算是“土”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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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时旸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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