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申报"国保" 今后修补要上报国务院
2009年07月24日 14:58 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6年,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申报,长江大桥被“提名”;而后,江苏第六批省级文保单位申报,长江大桥再次被“提名”,但两次都没有申报成功。今年,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申报,长江大桥以增补名单的方式出现。

但是,对于长江大桥申报“国保”,江苏省“国保”初评的专家们内部意见就出现了分歧:有专家认为,长江大桥才41岁,最关键的是,一旦申报成功,想要在大桥上打个“补丁”,都要国务院批准,程序太繁琐了;但也有文保专家认为,长江大桥虽然年轻,但历史价值重大,完全应该申报。

新闻背景

又到申报时

新规:要申报第七批国保先“还账”

又到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申报时。据了解,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申报的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份。目前江苏省各地已经提交了一个初步方案,并通过了专家组初步评议。据统计,全省一共申报了248处,经专家投票,最终确定191处(含3处扩展项目)作为申报推荐项目。

和以往申报国保单位不同的是,这次申报国保,必须先“还账”,如果没把“欠账”补上,就不予申报。

文保单位“欠账”多

根据文物法,一旦文物被评上文物保护单位后,两年内就要划出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并对社会公布,以便于社会对这处文保单位进行监督。如果哪一处文保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出现了违规建筑,居民就可以向文物部门举报,并有效地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江苏第六批省级文保单位和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都是2006年通过的。按照文物法,这些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早就应该上交,并通过江苏省政府对外公布了。”但事实上,从1996年开始,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在保护规划紫线的划定上就开始“欠账”了。“1996年,国家公布了第四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江苏省也相应公布了第四批省级文保单位;2001年,国家又公布了第五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从13年前开始,除了苏州和常州提交了第四~第六批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方案外,其余各市都没有提交相应的方案。”江苏省文物局文物处副处长束有春告诉记者,由于这些文保单位没有提交规划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这给全省省级以上文物在管理上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些文保单位周边出现违规建设,但由于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说不清,而无法给予法律上的制裁。

据了解,为了督促各市提交第四~第六批省级和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江苏省文物局给全省各市下了一条“军规”:今年11月份没有上交规划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就不能申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欠账”因为争议大

据了解,南京市第四批到第六批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约有80处,105个点。

说起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南京市文物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就是这些文保单位的规划紫线,一旦划定规划紫线,在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不论是勘探,还是搞建设都要经过国家文物局的批准才行。

“这个规划紫线划定太难了。比如说古民居,它的保护范围是文物本体,还是把周边都划进去?”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文物局曾经召集过几次专家论证会给文保单位划规划紫线,但每次都不欢而散。“每次争议都非常大。”这位负责人说,实际上,以前也划定了一个范围,但不是很符合国家的要求。为了第七批国家级文保单位申报,他们正在给第四~第六批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重新划规划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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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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