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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诉北大要求返还577件字画 被盗案尚未宣判

2012年08月10日 09:3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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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起诉北京大学,要求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昨晚一中院回应称,已确认收到季承起诉材料,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要求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

国学大师季羡林2009年7月逝世,至今三年有余,不过围绕其留下来的文物、字画争端不断。此次,其子季承在起诉状中写到,2001年7月6日,父亲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并约定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后生效,但双方至今未办理交接。

季承在起诉状中表示,父亲季羡林在世时已全权委托自己处理有关季羡林的一切事务,季羡林曾表示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存放而已。季羡林逝世后,季承一直登门追返上述存物,但因领导换届等原因,北京大学至今未予原物退还。

于是,季承决定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北京大学原物返还其清点的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标的额为1亿元。

一中院尚未正式立案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该案已被一中院正式立案,昨日18时许,一中院立案庭再次核实后表示,已经确认收到季承起诉材料,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尚未宣判

昨晚,记者多次联系北京大学宣传部门未果。此前季羡林北大故居被盗案公开审理时,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保卫部等部门曾出具多份证明材料,称季羡林生前曾与北大签订协议捐赠;2009年,学校又从季承处了解到,季羡林生前又出具给季承一份委托书,但学校不清楚季羡林生前是否留下遗书;2009年6月19日在征得季羡林同意后,与季承等一起对室内物品进行了清点。

2011年5月,一中院曾公开开庭审理过这起盗窃案,季羡林生前身边工作人员王如、方咸如被控于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破窗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内的季羡林故居中,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约合333万余元。至今,这起刑事案件尚未宣判。(记者张媛)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季羡林 字画 北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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