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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利弊并存 不如直接推行分级制?

2012年01月28日 10:07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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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虽然被指亮点颇多,但争议依然在所难免。    

影评人谭飞即直言这个“促进法”更像“阻碍法”,他表示“我们之前更期待一种松绑,用具体的措施来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种管理”。    

被禁内容的增加似乎印证了谭飞的看法。    

征求意见稿中电影被禁内容由电影管理条例中的10项增至13项。包括渲染恐怖、传授犯罪方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内容被列入新的被禁条款。    

有业内人士认为,电影被禁止的内容越来越多,意味着电影制作将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     更有网友调侃,按这样的标准,《铁道游击队》可能涉嫌传授犯罪方法,而《小兵张嘎》则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里面有儿童参战和持枪的场景。    

作为国际惯例的电影分级制也是最具争议的焦点之一。此次征求意见稿未涉及此项内容被媒体解读为“已明确中国电影市场不搞分级”。    

业内关于实行电影分级制的呼声由来已久。    

不少电影人曾表示,中国不实施分级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电影从业人员的创作,同时也难以做到对青少年的有效保护。    

此前,由于“太重口味”,姜文执导的贺岁大片《让子弹飞》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呼吁实行电影分级制的引信。    

央视主播郭志坚在博客中表示,自己被“充斥全片的脏话(国骂)、血腥场面和性暗示”折磨得提前离席。更表示:“当一个孩子,尤其是青少年看了这些‘拳头加枕头’的画面之后是否会给他们正在成长的身心注入一股非理性的冲动,我很担心!”    

一位资深发行人表示:“这个事情确实凸显出分级制的重要性。中国没有分级制,实际上也就默认了只要是院线公映的片子,儿童就可以观看,但很多片子确实不适合孩子。”    

对此,周星表示,“分级制”还需要生产方、放映方、观影方从各方面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社会接受也需要一个慢慢培育的过程。“分级制”不能急于求成,最终要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而逐步建立。    

征求意见稿中对审查制度的缺失是另一个争议的焦点。    

由于剧本、影片的审查程序不够规范,审查标准不够统一,很多电影创作者表示在创作和送审时难以把握。而这正是业内尤其是导演们呼吁电影立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目前对中国电影行业而言,资金投入、市场准入等属于相对次要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电影内容审查制度的规范化、法治化。    

郝建表示,目前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审查范围缺乏约束等问题,亟待改变。    

不少业内人士也呼吁,希望能以法律的形式尽快实行电影分级制度以及电影审查制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一些条款的措辞和操作性也引发不少质疑。例如有业内人士指出,“县级人民政府保障农村地区每个村每个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很难操作,因全国每个村每个月要放映电影,人员、设备和资金都会存在问题。    

上海律师游云庭也表示,这部法律主要是从监管视角进行立法,但具体标准又过于笼统,难以把握。更重要的是,对于不服这种行政监管或者处罚决定的,缺乏对应的司法救济条款。

姗姗来迟的征求意见稿

“行业立法牵掣到太多敏感问题,但电影行业又毕竟是意识形态的问题,一旦行业规范形成法律,很多问题就将无法继续‘模糊’下去”    

虽然争议不断,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这部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筹划,2004年前后正式起草的“中国电影第一法”,距最终颁布实施更近了一步。    

事实上,关于电影立法的呼声已经响彻了很多年,而步子也迈的比较早。    

早在1984年,中国的电影法就有了第一稿,但此后一直迟迟没有动作———直到20年之后的2004年,电影立法才开始提速。    

2004年年初,“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正抓紧进行电影促进法起草”的消息传出,引发业内的一片期待。

[责任编辑:何宇达] 标签:电影产业 产业促进法利弊 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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