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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美国文学新神话

2012年01月03日 10:38
来源:中国作家网 作者:邱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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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是欧洲现代主义小说创新的潮流转移到了美洲大陆的新象征。在此之前,欧洲小说在精神和形式的创新上,都占有着绝对的优势。但是,自从福克纳在美国出现之后,20世纪现代主义小说创新的因子就开始在北美洲大陆生根发芽,并逐渐向南美扩展。不过,福克纳的文学价值首先是由法国人认定的,美国人一开始并不认识福克纳的巨大价值。福克纳师承詹姆斯·乔伊斯,并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还影响了马尔克斯写出了《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的作品后来又影响了莫言等很多作家,使一团文学创新的火种在各个大陆的杰出作家之间不断地被传递。

福克纳最早的文学启蒙老师,或者说,给予了他决定性影响的人是作家舍伍德·安德森。1925年,28岁的福克纳在新奥尔良拜见了他,亲耳聆听了安德森的教诲,安德森劝他去写脚下土地上的人和历史。在安德森的帮助下,福克纳于1926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这部小说直接取材于福克纳参加军队作战的经历,描绘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青年士兵的幻灭感和他们的痛苦经历。这是福克纳在30岁之前书写自我经历的一次尝试。这部小说没有引起大众的注意,因为小说在题材上和写作技法上都显得很一般。1927年,福克纳又出版了他的第二部小说《蚊群》,这是一部艺术家小说,在小说里,福克纳塑造了带有1920年代繁荣时期的美国病的艺术家群像,描绘了艺术家们的肉体活跃和他们的精神迷茫。这个时期是福克纳写作上的练习时期,他需要不断地寻找自我,而美国读者和文学界对青年作家福克纳的出现也并不重视,好像他根本就没有出版过这两本小说一样。

1929年,福克纳出版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萨多里斯》,这是福克纳苦苦寻找到了自己的写作资源和叙述方式的第一部真正的开端之作。于是,从这部小说开始,他的“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小说正式诞生。《萨多里斯》这部小说,描绘了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的大种植园自蓄奴时代以来的历史,其中,塑造了一个重要人物萨多里斯上校,讲述了包括上校在内的整个南方种植园主阶层逐渐衰落的故事。因为,福克纳发现,“自己家乡那块邮票大的地方很值得一写,而且永远也写不完。”后来,他接连写了16部长篇小说和70多个短篇小说,从小说的题材上和地理背景上看,全部都是和他的家乡有关。他根据家乡的地理和环境虚构了一个叫做“约克纳帕塔法”的地方,为此,还专门绘制了一张“约克纳帕塔法县地图”,在地图上,他标明了山川与河流,家族和人物,传说和习俗等等元素。福克纳的整个“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小说,从叙述时间上,要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之前,然后一直到“二战”结束之后。在他创造的长达100多年的小说时间里,一共写了600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在这篇小说里成为主角,在下一篇小说里可能就是配角,在这篇小说里消失了,在另外一篇小说中又出现了,从故事、人物、情节来看,每一部小说都是独立存在的,但它们又都是主题统一的一个大整体的一部分。?

1929年福克纳出版了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从此进入到他创作的全盛时期,一直到他的小说《去吧,摩西》(1942)的出版,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是福克纳小说创作最辉煌的时期。《喧哗与骚动》与他的第三部小说《沙多里斯》一样,都反映了美国南方白人种植园世代家族的衰落过程。那么,《喧哗与骚动》讲的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首先,这部小说以多个视点和叙事的角度来结构作品,它讲了一个可以拼合起来的完整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需要你去把他们拼接起来,需要你亲自去复原小说的故事情节。在这部小说里福克纳在叙述时间的运用和结构的多层次以及意识流和内心独白手法的运用上,都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喧哗与骚动》作为福克纳经营了一辈子的“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小说的最重要的作品,它的书名的来源是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麦克白》。在莎士比亚这出和复仇有关的戏剧中的第五幕第五场戏中的主人公麦克白的有一段独白:“……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是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道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傻子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朱生豪译)。从情节主干来看,这部小说讲述的是美国南方种植园主康普生一家的故事:小说的时间背景大约在20世纪初期,作为种植园大地主家族的后裔,老康普生已经丧失了创业的斗志,家族产业到了他的手里开始衰败,这个家族过去曾经彪炳历史,几代人中间出过州长和陆军将军,他家的庄园望不到边,阡陌相连、黑奴成百上千。可是,自从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南军失败,伴随着大势已去的蓄奴制度的瓦解,康普生家族也开始衰落了。到了老康普生的手里,只有一幢十分破旧的大宅子和一户黑奴帮佣了。因此,老康普生整天就是酗酒、瞎逛。他的老婆是一个自私势利、眼光短浅的女人,将家族衰败的怨气都发泄到他身上。他们有一个长子昆丁,是小说中比较正派的角色,希望家庭能够保持稳定,恪守南方保守的文化传统。他的妹妹凯蒂则是一个多情的女人,和男人有婚前性行为,被大家认为辱没了康普生家族的荣誉,最后不得不跳水自杀。康普生夫妇的次子是杰生,他是一个坏小子,冷酷无情、自私贪心,凡事都为自己考虑,对家庭造成的羁绊感到恼火,渴望寻求自己不羁的生活。而康普生的最小的儿子班吉则是一个白痴,在小说的叙述时间里,他都33岁了,却只有3岁儿童的智力水准。班吉还打算强奸邻居家的一个女孩,未遂之后受到了惩罚,被割掉了生殖器。整个康普生家庭中,只有黑人女佣迪尔西是忠心耿耿的,相信这个家族还有希望。她不仅担负起康普生家族的大量家务,还担当保姆,从很早开始,就一直护佑着几个孩子们的成长。这是小说中最主要的几个人物,正是这些人物的意识活动构成了小说的核心内容。

在小说的结构上,《喧哗与骚动》如同坚固完美的建筑那样,清晰地由四部分组成。各个部分的叙述者不一样,前三个部分都是第一人称的独白叙述,第四部分则是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的叙述,构成了补充性说明。小说的第一部分,是由家族的小儿子、傻子班吉来讲述,叙述时间为1928年4月7日。因为,这一天是白痴班吉的33岁生日,女黑佣迪尔西的外孙带着班吉去玩耍了。于是,班吉就开始用断断续续的意识和白痴特殊的思维,回忆了这一天的全部经历。班吉对时间的感觉等于零,他尤其无法对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时间上的区分,因此,这一部分的意识流就像是天书,福克纳用文字的最大可能性来表现班吉的白痴意识,他的内心独白看上去杂乱无章,没有逻辑,但是在小说史上却最为有名。于是,在班吉所回忆的很多场景中,在大量的家族生活、人与人关系产生纠葛的片段中,我们逐渐分辨出班吉眼中的家族故事:他的童年、某年圣诞节的快乐、姐姐凯蒂隆重的婚礼、父亲康普生的去世、大哥昆丁的自杀等等,这些家族中的重大事件在班吉凌乱的回忆里如同波光水影,在意识流过的瞬间全部显现。在班吉的眼中,姐姐凯蒂是他真正的保护人,一个带有母性色彩的保护者,姐姐凯蒂如何呵护班吉,是班吉的意识流中最温暖的部分,因此,班吉很喜欢凯蒂,也依赖和崇拜她,并且为凯蒂后来的不贞洁遭到了大家的唾弃感到难过和不解,更为她的自杀而疑惑和痛苦。自此,小说的第一部分就结束了,我们从中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家族的悲剧命运和人物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迪尔西 叙述时间 文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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