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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4日下午,广东实验中学初中部,一场特别的青年礼在操场上举行。初二全体同学跪在操场上,从父母手里接过了父母写给自己的家书。不少同学坦言,这是自己第一次“跪父母”。
在现场,主持人停顿了很久,操场上大部分学生还在互相观望,特别是男同学,有些面面相觑。主持人鼓励的话语再度响起:“同学们不要再犹豫了……”这时,才有更多的同学单膝跪了下来。
不过,家长们大多很感动,一位身着黑衣的爸爸之前一脸严肃状,但在女儿跪下的刹那,却哭得泪流满面。 “很感动,今天才发现她长大了,懂事了。平时对她关心太少,我很惭愧啊。”一旁的女儿也是眼眶红红,“以前爸爸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我很震惊……”女儿说,最初听说要跪父母时,同学们大多不愿意,“所以我们开始都在等,不过现在看来,真的很感动”。
记者了解到,这场青年礼是该校第一届青年礼,校长郑炽钦表示,青年礼源于一位普通学生的建议,“学生的建议很好,今后每年学校都会办青年礼”。
(以上文字摘自2011年5月6日新闻晚报A1-12版)
孩子给父母下跪,原本无可厚非,自古以来,孩子下跪父母乃孝道的体现。但“给父母下跪”事件却折射出了多项教育的缺失,值得深思。
首先是礼仪教育的缺失。孩子下跪父母,是一件稀松平常事,但经过学校精心组织的集体“下跪”事件,却从一个侧面映射出礼仪教育的缺失。这好比“此地无银三百两”带给的启示。
其次是情感教育的缺失。在校方组织的“下跪”活动中,一方面让学生下跪父母,另方面让父母准备好“家书”交给学生。许多家长表示,直到看到自己孩子下跪的那一刻,才感动不已,可见学生中向父母下跪过的寥寥无几。等到父母送“家书”时,许多家长却用打印好的“家书”,只有极少数家长用手写,当“家书”都变成硬邦邦的“印刷体”时,何谈“家书”的情感交流?这里让人看到的不是“家书”的温馨,更多的只是家长们完成学校交代任务的“应付”与“配合”,情感教育的缺失不置可否。
还有公民教育的缺失。在“下跪”事件中,校方不仅是策划者,还是组织者和施行者,学生方面对校方开展的活动,无疑缺乏相应的话语权。学校为在“五·四”节举行青年礼,组织初二全体学生向父母下跪,显然违背了起码的公民权利,也缺乏对学生的尊重。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即中学生也享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生是否愿意当众下跪,家长是否愿意写“家书”,这些因素校方显然缺乏基本的考虑,校方最直接的做法是,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学生和家长只管参与即可,这种“决策性”活动已成多少年来教育的诟病。倘若学校自身连公民教育的意识都不具备,大谈素质教育、道德教育等等也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