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李忆南 记者 姜小玲)作家贾平凹耗四年之功完成的长篇小说《古炉》,在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引发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人民文学出版社签下了《古炉》的传统纸质出版和数字出版,贾平凹 “因为不懂”,又将数字版权以少许的钱卖给了网易。在贾平凹、人民文学出版社、网易三方“各执一词”的同时,业内外对于这场“一女二嫁”的争论,已远远超过了对这部文学作品的关注。
虽然传统出版业的 “龙头老大”地位暂时难以撼动,但不可否认,数字出版时代已经来临。于是,习惯了与传统出版业打交道的作家们面临全新的问题: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怎么嫁?如何“嫁得好”?有关人士提出,当下数字版权问题比较混乱,“不太懂的作家们,不如委托经纪人全权代理。 ”
数字版权,“一女二嫁”惹风波
在图书订货会上,贾平凹新作 《古炉》刚开完新书发布会,其电子版便在网易上线。随即,人民文学出版社发出《关于〈古炉〉版权的严正声明》,声称出版社拥有《古炉》中文本的专有出版权,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该作品的数字化制品及网络版的版权。”双方都拿出证据力证拥有数字版权。轮到“至今不用电脑写作”的贾平凹面对媒体,对《古炉》“一女二嫁”作出解释的时候,他自己也非常无奈。 “我对所谓的电子版权并不太清楚。因为我从不上网,也不会上网,别人说我的作品都在网上,不过从来没有人给我打过招呼,也没给我任何费用。 ”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贾平凹这种情况并非特例。目前,很多传统作家都还没有 “数字阅读”概念,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书出版后,数字版权究竟在谁手里。学者易中天就曾表示:“我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是不是在一些合同中我就已经授权给出版社了?不知道!反正我还没拿到数字版权的一分钱。 ”
数字出版,谁动了作家的奶酪?
网络付费阅读处于不盈利的状态,是当下数字出版所面临的尴尬之一。网络侵权愈演愈烈,作家们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也很无奈。去年,北京读客图书有限公司爆出“内幕”:《藏地密码》被数字出版以来的两年收入为零。畅销书作家饶雪漫也表示,自己签的数字版权合同,至今只拿到几千元。慕容雪村曾对媒体表示:“迄今为止,我签过四份数字版权的合同,未能从数字版权运营商那里收到一分钱。 ”而对于诉诸法律捍卫权益的做法,慕容雪村有些缺乏信心:“合约根本无法约束,运营商基本都是骗子,没签合同的盗版就更多了。诉讼成本太高了,打不起官司。所以想要从数字版权商拿钱最好是买断,能要一点钱最好,要不来也没什么办法。 ”
“数字版权”权限含糊不清,代理商不负责任,作家不明就里、无暇顾及,更助长了数字盗版的泛滥,版权纠纷也日趋增多。有数据显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版权约占到70%以上,在版权问题诉讼中,网络版权又要占到70%。很显然,追讨数字版税、打理版权事务,仅靠作家一个人的力量显然难以实现。
数字时代,作家需要“经纪人”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作家开始已行动起来。日前,周国平、邓贤便与中南出版集团签约,将作品数字版权授予中南传媒旗下的涌思图书公司。作家麦家也表示,自己将部分作品的数字版权签给了盛大文学。针对这一现象,中华版权代理中心法律部主任孙洁指出,传统出版领域作家通过这一形式保护数字版权,将是大势所趋。 但是,“仅靠作家本人去维权,作家就不可能有精力再去搞创作。 ”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比较混乱。从总体来看,一方面网络需要大量作品;另一方面使用者不知道到哪里去取得授权。有的版权在出版社,有的版权在作者手里。而更多的作者在“不明状况”的情况下,宁可把数字版权握在手里。为此,有识之士提出,在数字时代,作家也需要“经纪人”,协助作家处理版权事宜、打理经济事务。据悉,国家版权局也在积极研究是否需要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他们做一些代理版权和版权集约的事情;同时,建立版权纠纷调解机构,维护权利人利益或者维护使用者利益,以促进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快速有序地传播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