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本不关心故宫卖什么这类事情,市场经济嘛,景区的商品自然也是周瑜打黄盖的道理。但是,看到故宫一碗面卖到30元,我还是忍不住想起2007年中国十大文化现象之一的“星巴克与故宫”话题。
30元一碗的面条,大约等于星巴克一份大杯的咖啡。如果2007年民意汹涌地不赶走星巴克誓不罢休,就是为了将咖啡换成面条,以显示故宫文化的民族性与纯粹性,这实在是一个让人百感交集的误会。
故宫就是故宫,小卖部就是小卖部,要么不开,既然开了,只要不是贩卖不雅之物,基本上卖什么都差不多,就算再超凡脱俗,也需要找来换去的“阿堵物”。更重要的是,故宫的星巴克即便不和谐,它卖的基本还是全国统一价,童叟无欺,没有占着故宫的文化气息就把价格往上提;而我们的面条显然聪明得很,就和机场的独家专卖一样,一沾染文化或垄断的二氧化碳,就有了飙价的氧气。
赶走星巴克的时候,我们用了很多堂皇的理由,最主要的是两个:星巴克这个东西不登大雅之堂,还有它的咖啡在中国卖得忒贵。因此,把它留在“中国几千年最辉煌文化的载体”故宫里,实在有辱斯文。
这些道理听起来还真有些道理,姑妄信之。也正因为信了这些道理,如今,这30元一碗的故宫面,越发让人难以下咽。一者,面条发轫于东汉初期,虽然是正宗国货,却也来自民间,即便在今天,请客吃面的似乎也不是很多,故此,按照当初衡量星巴克品味与档次的标准来看,这面条也未必能PK得过咖啡;二者,既然嫌咖啡卖得贵,面条当卖得便宜才对,但30元一碗的故宫面,比之于全国统一价的咖啡,再看看成本,不仅是“天价”,而且贵得很不仗义,哪里还看得到什么“道德的血液”。按照“综合了文化、成本等因素而制定”的逻辑,当年的星巴克,一杯咖啡起码可以卖上百块钱吧。
我不喜欢星巴克,但比之于30元一碗的故宫面,后者更令人厌恶。起码,当年的咖啡还保有几许真诚:从没有标榜自己多高雅,也没有拿文化说事儿,更不会借势乱涨价,还算规规矩矩地经营。当年我就想,繁盛如斯的故宫,容纳得了“长袍短褂”的鼻烟壶和“西装革履”的自鸣钟和谐相处,怎么偏偏见不得小卖部卖咖啡?今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她是对面条情有独钟,非面条不可啊!这面条也很知趣,知道不以30元的高价配不上故宫的段位。只是公众比较懵了,敢情这故宫离市场经济还不是一两个光年的事情!
当然,故宫不会说话,需要有些人来表达她的声音。从2007年的咖啡,到2009年的面条,也就两年的时间而已。时代在进步,历史在更迭,我们在故宫小卖部这件事上却仿佛有种时空倒错的感觉。文化的生命力来自于价值情怀,假装很传统未必保护得了传统,至于寄生或共生与文化领域的商业行为,还是还原其市场本意吧,不要自作多情与暧昧不清。我们赶走了故宫里的星巴克咖啡,于是30元一碗的面条来了,当年义愤填膺的人们,会不会偷偷脸红不已?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严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