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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废除死刑是世界潮流

2012年02月07日 11:59
来源:时代人物 作者: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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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刑在存与废的不断争议过程中,逐步走向减少与消亡,伴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从国际范围内来说,今天的中国,死刑罪名仍然很多,执行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民众还不满意,这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不相适应的。

刚进入2012年,又一个死刑案例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这次公众却呼吁“刀下留人”。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做出上述二审裁定。

对此,有门户网站对此进行了网络调查。截至1月19日,在“你认为吴英被判死刑是否量刑过重”的选项中,有87.6%的网民认为“过重”,有9.5%的网民认为“适中”,有2.8%的网民“不予置评”。这样的调查结果,从公众视角给出了此案的判决评价:量型偏重,且对全国高法启动再审抱有希望。

那么,社会舆论能否左右法律判决?舆论的一片喊杀声为何如此汹涌?面对吴英案,公众却何以普遍认为量刑过重?这一切究竟折射着国人的一种怎样的心态?带着这些困惑,本刊记者采访了著名法学家贾宇教授。

法院和民间需要共同标准

时代人物:去年8月22日,身负强奸与杀人两项罪名的李昌奎,最终被云南高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个案件原来是是判死缓的案件,因为犯罪情节的残暴,激发了汹涌的公众议论。那么舆论的介入,是否会影响法律的公正审判?

贾宇:这个案子给我们带来的启发,一方面是人民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宪法规定的。案子怎么判,法院说了算,这就叫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大家没了解这个,以为普通百姓都可以判案子,人多了,大家怎么说,你法院就应该怎么判,这是不对的,这是违反法治原则,也是违反宪法原则的。另一个启发是,人民法院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任何权利不接受监督就会产生腐败,所以还需要接受监督。

现在,每个老百姓都认为自己是法官,都认为自己有权利改变法院的判决。从根本上来说,老百姓是有这个权利,你只要手里拿着法律的武器,只要法院不是依法判决的,我们有权要求法院改判,而且还要追究责任,但是你要拿出法律理由来。法院和民间要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标准是什么?标准是法律,恰恰是这个案子最后的结局是没讲法律,讲了感觉,讲了多数人的意见,讲了政治,淹没了法院为什么要判死缓的理由。所以这个案子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失败的一个案例,舆论干涉司法的一个案例。

中国是世界上每年判死刑最多的国家之一,压力非常大。国家的政策也是想方设法控制死刑的数量,法院有控制死刑数量的责任,怎么样控制?根据刑法上的规定,可杀可不杀的,他不杀,这就叫做控制。

时代人物:您如何看待舆论对法院判决的影响?

贾宇:我们用舆论来压法院本来就合法的判决,这样做对不对呢?我们不是要搞法治国家吗?不是要依法办事吗?怎么现在变成群众专政了呢?什么叫法治国家?大家都要拿法律说事,大家不能用感觉说事,不能用感情说事,不能凭声音大说事,不能用人多势众说事,这就叫法治国家。法院要依法办事,老百姓也要用法律来监督。比如说,这个犯罪人该提供辩护权,法院没有让律师参与,这你就违法了。明明法律规定要判成死刑立即执行,你判成死缓了,这就是你法院错了。但是李昌奎的案子没有这些问题。这个案子就是你说的舆论压法院,改变了它合法的判决。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的法治国家还没有建成,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中国还很困难,只能这样来认识这个案例。

“不偿命不见得不公平”

时代人物:现在全球193个国家里,只剩下54个国家保留死刑,您也一直主张废除死刑。有一些学者主张废除死刑,同意废除死刑是全世界刑法发展的一大趋势,但是同时指出,在中国,废除死刑不但在法律界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而且在全社会的范围之内也缺乏相应的民意基础。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贾宇:中国社会尚未就废除死刑的问题形成共识,这句话是对的,也是个事实,但不是方向。

死刑的废除,第一,这是世界潮流;第二,这是历史规律;中国也不例外。世界潮流你是不可能阻挡的,历史规律你也是不可能改变的,至于说在这个前提下,你可以谈这个条件成熟不成熟,做得到做不到。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事情,不见得都是对的。那么,有责任的政府,有责任的舆论,有责任的学者,就要引导大家理解这个事情,应该跟大家谈这个事情,应该谈清楚,说明白,拨开云雾见日月。这就是启蒙。不能因为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事情,我们就不主张了,不讨论了,这个观点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只要是真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就好,你不表达,他不表达,我不表达,都做沉默的大多数,社会如何能进步呢?

时代人物:法学界有很多人主张废除死刑,而民间却一直主张保留死刑,尤其是对于那些贪官,不执行死刑就没法平息民愤,您如何看待学界立场与民间立场的对立?

贾宇:现在中国社会迷信死刑有两个支撑点,一个是用死刑可以威慑他人再犯罪,第二,对于严重的犯罪,只有用死刑才能实现公正。第二个支撑点是一个比较落后的观念,这个观念从哪里来呢?就是我们原始社会中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包括你杀了人你也得死,这些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都逐渐在被抛弃。“以命偿命”,在不同的国家(包括中国)还是主流观点,认为这是公平的,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慢慢做到了,不一定杀一个人就一定要判死刑,不是死了人就要有人要判死刑,这个观念在变,变到最后,大家慢慢接受的就是杀人不一定要偿命,不偿命不见得不公平,人们的公平观念不断发生变化。放在以前呢,光死刑还不够,还要五马分尸、下油锅、千刀万剐,当时的人民群众认为这样才是公平的,光把他砍头还不够公平。后来,我们就变成枪毙,整个社会进步到今天,枪毙也觉得很残忍,变成注射处死,老百姓也接受了。这是整个社会文明变化的结果,所以在这个死刑废除的过程中,按照世界规律,先废除非暴力犯罪,不涉及他人生命的这种犯罪,尽可能不判死刑,大家相对会好接受一些。而杀了人,尤其是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没理由地杀人,先不讨论,往后放,该判死刑的就判死刑,每个国家都是这样的。现在54个还保留着死刑的国家,除了中国等少数国家以外,多数国家只留下杀人罪的死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学者们主张,首先要废除不涉及人们生命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这包括了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类的犯罪。这种呼吁经过十多年,到2011年的年初,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死刑彻底废除了,大家都接受,都同意。

[责任编辑:何宇达] 标签:贾宇 死刑 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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