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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王国维自沉迷局:“八种死法”孰是孰非?

2012年06月22日 10:01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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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逼债致死”说。

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国维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振玉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国维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说,王国维曾与罗振玉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振玉巨债。罗振玉在女婿——王国维长子潜明死后,和王国维关系破裂,罗振玉令女儿回娘家为夫守节,逼王国维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宣扬,几成定论。

但反对者认为,王国维之所以为大学者,根缘于罗振玉。是罗识其才,全力资助王国维赴日本留学,并一再荐王国维选择职业。后来罗振玉把女儿嫁给王国维的儿子,联姻为亲家,更表明二人关系密切。王国维乃重情知义之士,恩尚未报,焉能因为一时区区琐事,自杀泄愤?而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他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因此有无“逼债”其事,尚系疑点。正像陈寅恪所言:“金钱关系”之议,乃“委琐龌龊”之说。

[责任编辑:于一爽] 标签:王国维 自沉 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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