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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大盗”上诉 称故宫不是法律规定的特殊地方

2012年03月27日 1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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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大盗”石柏魁在庭审现场

中新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张中江) 记者获悉,“故宫大盗”石柏魁的辩护律师今天上午以“量刑过重”为由,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其律师黄长勇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在事实方面还有两点不清楚,法律方面则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3月19日上午,震惊全国的故宫被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一审宣判后,黄长勇曾表示,因认为自己被判过重,石柏魁已经在上诉书上签字,律师会在方便的时候递交到法院。

26日,黄长勇表示,今天上午已向法院递交上诉状,理由就是量刑过重。上诉状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进行论证,争取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他认为,本案在事实方面有两点不清楚,一点就是被盗展品真假未辨,价值不明;还有就是被盗展品和投保展品是不是一致,这一点仍存疑。

在法律方面,则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必要的构成条件,因为盗窃数额没有权威认定,所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黄长勇说:“故宫并不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特殊的地方,展品也不是法律上的加重情节,不能构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们认为(判决)太重了。”

他还透露,大概一个月左右,被告人能得到二审的相关信息。自己只有会见的时候才能和当事人石柏魁进行沟通。因为上周进行了一次会见,所以现在不能和他沟通。

[责任编辑:于一爽] 标签:石柏魁 量刑 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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