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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家遭索赔50万 作品升值应再涨人体模特费?

2012年02月29日 11: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董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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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王宏峥人体油画作品。

画家王宏峥人体油画作品。

画家王宏峥人体油画作品。

近几年,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日益丰富,加之股票市场投资热点转移,许多资金流向艺术品市场。投资古董或购买现、当代艺术品已成为一种时尚,引领着投资热潮。

随着艺术品市场不断升温,许多艺术作品的市场价格也水涨船高,在给艺术家带来回报的同时,一些以往被忽略的问题也随之暴露。

最近,北京著名油画家王宏峥就遭遇了模特巨额索赔,案件一审判决画家败诉,并赔偿原告人民币30万元。此事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画家本人在国内一家著名论坛上发表了题为《画家与模特之争——一个油画家的自白》,讲述了事情经过,他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热议。

据王宏峥自述,事情源于3年前创作系列作品《尘》时选择的一位模特。

2007年初,《尘》系列创作构思在王宏峥头脑中形成,他选择了“女人、鱼、燃烧的蜡烛”作为这一系列绘画语言的载体,是想借以刻画美丽圣洁的灵魂,表达人无论地位尊卑、身处顺境逆境,但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就是一个真正幸福的人。

在深思熟虑后,王宏峥开始通过朋友、模特公司等渠道挑选创作所需参照的人物模特,并同时挑选出3个模特作为这一系列作品的参照原型。王宏峥说,作为有偿服务,他在支付双方共同协商的报酬后拍摄了一些模特的照片,一切均出于双方的自愿、认同,并各得所需。

经过一年多的潜心创作,2009年初,其《尘》系列作品应邀参加了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办的“第九画派”首届油画作品展。画作得到许多业内外人事的认可、媒体的广泛关注。展览结束后,作品通过网络、杂志等媒介被转载、发表。

王宏峥说,当时,尽管画家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和广泛赞誉,但作品的市场价值并不高。为了表达对自己生活帮助很大的台湾籍画商,他将多幅画作赠于对方,自己并未从中获利。

几年后,王宏峥的作品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广泛认可,其市场价值大幅提升。他说,当时创作《尘》系列作品时的一位模特张某(化名)找到了他。张某注意到了媒体上的宣传,发现此时王宏峥出名了,认为王宏峥在创作时参照了自己,她对王宏峥作品具有贡献,要求给予模特费之外的再次回报,并开出10万元的价码。

此事遭到了王宏峥的拒绝。他告诉模特张某:作为朋友,假如你现在遇到困难,我可以帮助你,但现在你这种方式我不赞同。于是,模特张某便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王宏峥告上了法庭。记者未能联系到主审法官和原告张某,未能对其进行采访。

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观点认为,在绘画艺术创作中,模特是艺术家创作过程中个人对美好事物想象的参照,是画家进行再创作的艺术成果,不同于照片、不同于简单复制。一幅成功的绘画作品中,可能融入可多个模特的特征。画家根据创作需要和所要表达的主题,将多个模特的形与神,按照个人主观意识加以取舍,绘画的创作中更融入了和画家个人的喜好。因此,才会有各个画派、各个风格的画作出现。画家涉及肖像权的问题不成立。有观点认为,如果当初双方签订了协议,双方都按合同办事,哪会有如今这些麻烦事。现在回想起来,一纸合同真是抵万金!

针对类似事件,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艺术界权威人士。

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张晓凌认为,“艺术作品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艺术家的绘画作品经过了画家的二次创作,融入了画家的对生活的感悟与思考。艺术作品中的人物有其生活原型,但与活生生的人有本质区别。”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希望工程摄影作品大眼睛的小女孩给无数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果说照片中的小女孩也对摄影家侵犯肖像权提出赔偿要求,那么所有的艺术创作就无法进行了。张晓凌还表示,“由于画家在事前支付了模特费,画家与模特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因而,绘画作品可以进行展出或通过媒体进行传播。”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模特费 油画家 画家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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