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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家遭索赔50万 作品升值应再涨人体模特费?

2012年02月29日 11: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董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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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创作中心秘书长陶宏说,“首先,我个人认为艺术家的绘画作品与摄影家拍摄的照片是有区别的。一幅肖像画融入了画家的再创作,对原有形象进行了艺术概括与提升。如果肖像画判侵权,许多画家笔下的陕北农民也都有理由进行维权,那就会导致画家无法进行创作。第二,对于裸体模特来说,一旦当初同意拍摄照片,并收取了模特费,那就表示模特本人愿意为艺术献身,画家根据其形象创作的作品也有充分理由进行公开展览或报道。第三,目前社会上对画家群体的关注度不够,希望能从保护艺术发展,保护艺术家的角度,给与他们更多的支持。”

王宏峥说,“这起官司太牵扯精力,导致自己目前无法专心创作。我只想本本份份画好我的画、搞好我的创作,因为来北京之初台湾朋友生活上帮了我很多忙,送他几副自己认为不错的作品是出于感激之情,自己并未从中获利,谈何侵犯肖像权,再说哪个画家会去请一个50万的模特,是不是每一个经过努力成功的画家都要为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模特分一杯羹呢?;再者,原告及一审法官仅凭台湾一网站上的消息就做为对我的索赔依据,而且在取证过程中对我造成很大的影响,我对一审判决不服。”

目前,已经提请二审。原告、被告双方一定会在二审法庭上据理力争,我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类似的画家与模特的纠纷并不鲜见,如何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出于保护画家创作积极性的目的,艺术界应积极健全相关机制,为画家创作提供良好环境,画家协会和一些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关细则,积极鼓励艺术家在创作时与模特签订协议,列明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将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说法,以合同形式明确;同时,画家也不能一味埋头创作,也应抬起头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王宏峥遇到的“天价模特费”再次发生。

其次,模特行业也应更加规范。跳出本案看,目前,我国模特行业乱象丛生,有些人为了追逐眼前利益,不息违法犯罪。少数人以学习摄影为名,通过网络等方式,聚集一些动机不纯人,进行人体摄影。他们拍摄的照片毫无美感不说,往往还不堪入目。而活动的组织者,更是借此机会捞上一笔。这种毫无意义的人体摄影,是犯罪滋生的温床,带坏了一大批追求新奇的年轻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同时,人体摄影的主角——模特的权益更得不到保障。由于是私下组织的拍摄,这些活动往往躲躲藏藏,更何谈摄影者与模特之间的保密协议。模特是一个吃“青春饭”的行业,只有行业更加规范,才会有更多的人投身这个行业,为画家提供更多的创作灵感,形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据记者了解,王宏峥现为中国名家艺术研究院油画院副院长。他长期关注中国新写实油画发展,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其画作在业内颇有名气。其作品《郁金香》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尘》之系列参加“北京油画学会油画展”、“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当代油画学术邀请展”,《蝶梦之萌》参加上海世博会中国艺术周,作品多次在《中国油画》《北京油画》《美术观察》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部分作品被国内外艺术机构收藏。(记者董庆森)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模特费 油画家 画家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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