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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30年 贾平凹曾誉其为“上帝的微笑”

2011年09月26日 11:18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周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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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也没选上”

陈晓明在回顾茅盾文学奖在长篇小说创作的潮流中的表现时说:“中国当代优秀作家,很多是跟茅盾奖无缘的,像莫言、余华、苏童、格非、李锐、史铁生、张承志、王朔、刘震云、王小波。在这样一个评奖的规则当中,能否胜出跟评委的构成有关系。当这些作家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时候,他们的创作倾向和茅盾文学奖的倾向及评委的文学经验有距离感。”

雷达曾经担任第四、五、六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办公室主任,他坦陈当时承受的压力:作为文学奖的主办者,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评委会及评奖办公室,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批评与诟病。

“一是年龄老化,评奖不仅需要丰富的文学经验,还需要适度的身体素质,当评委们连阅读备选篇目都勉为其难时,又何来负责任的投票?二是部分评委已经疏离文学工作,根本不熟悉文学的当代发展状况及与世界文学接轨程度,是不折不扣的‘前文学工作者’,他们又怎能公正地选拔当代‘最优秀’的作品?三是评委们不是由民主推选而是由中国作协指定,来自北京的专家学者占绝对优势,却排除各地不同的地域文化氛围所培养的诸多学界精英,又怎能保证评奖的兼容性?四是评委们观念陈旧,他们还牢固地抱持着‘十七年’时期的现实主义文学观,看重典型化、真实性、倾向性以及史诗性等等传统因素,这种‘独尊’情结潜在地抑制着当代文学的艺术创新,那又如何标示文学奖的导向意义?”

比如第六届茅盾文学奖落选作品莫言的《檀香刑》、贾平凹的《怀念狼》、阎连科的《日光流年》、李洱的《花腔》等,在雷达看来,都是在文本文体上有突破、在全球化语境下小说创作新尝试的作品,未获奖非常遗憾。

评委会对程序的“越位”也被广受质疑。雷达说:“评奖条例规定,有三名评委联名提议,可增加备选篇目。这一表面看来是为避免‘遗珠之憾’实则极富‘特权’色彩的‘评委联名补充’程序,造成了数届茅盾文学奖的鱼目混珠。当然还有兼顾题材的‘全面分配,合理布局’,或者重点关注‘反映现实并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之作品,‘审读组’与‘评委会’之间的龃龉以及‘过程不透明’等等这些‘平衡机制’,它们共同摧毁着茅盾文学奖的‘公信’形象和权威价值。”

而第七届评委会副主任陈建功介绍了本届评奖的新规定:“在评奖之前我们对评奖条例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除了在总则部分对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以外,还做了以下新的规定:一是本届评委会委员规定年龄一般应在70岁以下,保证作者对作品有足够的阅读,因为70岁以上的人有时候对作品阅读的精力有限;二是连续两届担任评委的不得连任,本届就有两位非常著名的文学评论家,因为他们已经是两届茅盾文学奖的评委了,这次他们就没有进入评委库,没有初选资格。我们还规定了评委由评委库抽取的制度,外地评委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本届评委要比上一届评委会更新二分之一以上。还有,评委增补的篇目过去只是三个人联名就可以了,现在三个人联名以外还要取得评委会二分之一委员的通过,增补的数目还不得超过五部等等,这都是为了加强评委会的工作效率,加强公平性所采取的措施。”

而对本届获奖作品,陈建功表示:“四部获奖作品代表了四年来长篇小说创作的高度,虽不能说没有遗珠之憾,但没有鱼目混珠。遗憾是在各种情况下都有的,我负责鲁迅奖和茅盾奖的工作,每一次都非常遗憾地发现我喜欢的很多作品都没能选上,当然选上的也都是我喜欢的作品,有很多记者一开发布会就责问我,说为什么什么什么作品没选上?我说你委屈,我也有很多委屈,因为你喜欢的作品没选上,我喜欢的作品也没有选上。”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长篇小说 lsquo rs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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