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二:林黛玉居然裸死
我采用的所有艺术手段都是为了表现黛玉的纯洁和她的精神恋爱。——李少红
南方周末:“黛玉之死”也有很多争议。
李少红:这个争议是两方面:一方面是被媒体夸大事实,误导了观众,认为林黛玉是裸体死的。那还得了,这么一个大小姐怎么能裸着死呢?这是一种对影像的误读;另外一方面,用影像艺术的创作手段来表现文学语境中对黛玉之死“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形象,有些人从感官上可能接受不了;还有人别有用心地拿这场戏做话题。
我采用的所有艺术手段都是为了表现黛玉的纯洁和她的精神恋爱,也是对世俗的谴责。在这样的语境下,贾母作为外祖母,在冰清玉洁的外孙女面前,都不敢去碰她,才可能说出那句话:“孩子,是我弄坏了你。”
我们可以给观众时间,至于呈现的尺度,国家有专门的审查管理机构,目前的《红楼梦》是在这个机构审查通过后,大家才能看到的。至于利用这个话题炒作的,如果大家是以娱乐为目的,不是伤害人的话,都是在允许范围之内、不构成伤害的。
南方周末:像《红楼梦》这样完全虚构的古典小说,不是重大的革命历史题材,送审的程序是如何的?
李少红:《红楼梦》按道理应该是北京市广电局审查,但因为《红楼梦》是重大文化题材,所以直接就是在国家广电总局审查。
南方周末:文学作品也这么严格?
李少红:因为《红楼梦》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夜叉有,黑白无常也有;阴间也有,天堂也有;爱情有,性也有,这些内容都需要把关,要按规范来。
电视剧里不许出现鬼,你当然不能拍鬼和夜叉,包括阴间、天堂这些内容,我们拍的时候都虚化了。
李少红教“宝玉”如何执笔。李版“红楼”拍竣,似乎授人以柄。 (《红楼梦》剧组/图)
罪状三:为什么要选120回的版本
我才知道拍哪个版本也是站队。——李少红
南方周末:你拍《红楼梦》的原则是什么?
李少红:按照原小说里面的精髓来拍。我觉得《红楼梦》有一个极大的特点,就是一开始就把所有人物的命运都告诉你,贾府的命运、社会的大轮回、人命运的小轮回全部告诉你,包括宝黛的轮回,先说他是一个神瑛侍者,她是一棵草,然后他们到世间去感受悲欢离合去的,这本书如果没有这一部分,我认为就不存在《红楼梦》。
南方周末:你说你不懂红学,但你在选择80回还是120回的时候,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接受了红学的某一个派别。
李少红:这是非常尖锐的问题。我说我不懂红学,我其实是说版本问题不是我的问题:制片方和红学家和出品方的意思是一致的意见,你要在50集的电视剧长度里拍120回的版本。我们这个团队就等于是工匠一样,是被雇用的一个艺术创作团队。
在我接手前,出品方前期推广的时候,已经把50集的电视剧预售出去了,中间经过“红楼选秀”这么一折腾,人家也没有办法退票了。后来我们只能按照50集的结构去拍《红楼梦》。
但我跟李小婉得顾全大局,把自己当职业经理人,处理所有的债权债务,把那些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把这个电视剧拍完。
南方周末:可以理解为,你们是接了一个拍120回小说的电视剧订单吗?
李少红:对,这个说法最准确,也是各界人民最能听得懂的话。给我这120回的时候,出品方请的3位红学家就来上课了,给我上的就是120回的课,我们实际上谈不上编剧,也谈不上改编,就是把120回的小说编成50集的剧本,所有的取舍是在红学家的意见下进行的。
电视剧开播之后,我才知道87版《红楼梦》是代表着前80回,我这版代表120回,拍哪个版本也是一次站队。
南方周末:你作为一个读者,对80回和40回有什么阅读印象?
李少红:我还真的是传统派,我小时候看的那个版本的《红楼梦》,我爸爸又给我带来了,我一看就是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120回版本,跟现在制片方定的这个版本一模一样。我没有接触过《红楼梦》其他的版本,所以,我脑子里没有80回和后40回的概念,我理所当然认为《红楼梦》就是120回那样的故事结构,对我来讲就是一个120回的剧本,我怎么给它编成50集的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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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英 夏辰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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