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国作家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作家张抗抗表示,谷歌在扫描之前完全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事后也没有接触。她说,尽管文化资源共享是让更多的人得到知识和文化,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著作权应当得到尊重。迟子建、毕淑敏等作家也纷纷委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进行维权。
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的立场很明确,谷歌的行为是明确的侵权行为,我们必然要组织广大权利人进行维权。”
作家棉棉一纸诉状将谷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侵权,判令被告将作品从谷歌网站上删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6万余元人民币。
作家韩寒日前在博客上发布声明,称愿意以30美元价格授权谷歌,欢迎谷歌扫描他的图书目录和摘要,并呼吁文著协声讨谷歌以外的中国文学网站。在这份题为“我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并欢迎谷歌扫描我的图书”的声明中,韩寒表示“之前对于谷歌的指责是因为我在接受采访时受到了某些媒体的误导,而当时在外地比赛并无查证的时间和条件,特此收回”。
专家学者
“谷歌的做法是故意侵权,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一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应该理直气壮地与其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教授王兵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对此,王兵教授指出谷歌建立的“数字图书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它属于谷歌公司所有,以营利为目的,与用于公益或者教学的图书馆有本质上的不同,“不能用图书馆的名义掩盖商业模式”。因此,他认为,谷歌对图书的收录必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国有关专家表示,数字图书馆的背后商机无限,如果掌握了大量的读者、作者群,那么,以后可能带来衍生的服务模式非常多,这一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要目标,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掌控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
就谷歌数字图书馆事件,著名出版人路金波表示,如果摘要部分不超过全文的30%,他个人认为不构成侵权。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严锋提出一个观点,他认为中国作者和相关协会对Google图书馆的运作十分不了解,信息误差是造成国内对谷歌事件反应强烈的原因之一。“我觉得现在国内外都有一种集体的歇斯底里,对Google的恐惧,总说"狼来了"。真有多少作者使用Google图书馆?越是使用图书馆的人越不会反对。公益性质的Google图书馆和计划中的出版业务其实是两码事。”
学者张柠认为,网络的资源共享是一个大趋势,如果利用共享来赚钱,自然要付给著作权所有人分成,但如果是公益性的资源共享,则是对文化传播有益的。“我也经常把自己的文章贴到网上,没想过要版权费。”张柠说。
中国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认为,现在要考虑的,不仅是维护作品权利人权益的问题,还要考虑将来中国社会公众如何充分利用网络环境传播信息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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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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