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赫尔墨斯
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位专司向人传递诸神信息的信使,名为赫尔墨斯(Hermes),他不仅向人们宣布神的信息,而且还担任了一个解释者的角色,对神谕加一番注解和阐发,使诸神的意旨变得可知而有意义。(44)在西方哲学流派中,“解释学”(hermeneutics)是深受钱钟书关注的一个分支,其英文名称的词根即是“Hermes”。笔者以为,钱钟书在其文学研究或对传统文化典籍的考释中力图“会通”中西的作法,从东西方文明互识、互观的角度来看,比较类似于赫尔墨斯所承担的工作。因为,撇开人/神等级关系不论,赫尔墨斯的职责实际上就是把一个群体(或一种文明)的信息传递给另一个使用不同语言的群体(或另一种文明),从而起到沟通两个不同类别的群体(或不同文明)的作用。显然,钱钟书在学术领域所从事的“会通”工作的实质,也正是沟通使用不同语言的不同群体(东方人/西方人)或不同文明(东方文明/西方文明),并且,当钱钟书在将西方文明的信息介绍到中国学界时,也同样需要担任“解释者”的角色,对外来的信息加一番注解和阐发。因此,钱钟书这类以会通中西为尚的学者便可以说是东西方文明的文化信使,或称:文化赫尔墨斯。钱钟书曾将他在沟通中西文学方面所作的尝试定性为“非作调人,稍通骑驿”。(45)所谓“稍通骑驿”云云,正可以看作是文化信使本色当行的角色定位。
显然,对中国学者而言,若无丰厚的西学修养,自如地运用一种或多种西方语言的能力,以及较为出色的翻译艺术,便无全五册)》,页446-447)
无反则无动:引与拒、智与力、爱与憎,无之人不能生存.
在钱钟书的英文论文中,时时可见其对中国古代典籍如《论语》、《老子》、《庄子》、《列子》、《淮南子》及佛经如《莲华经》、《华严经》、《楞严经》等的片段译文,下面录一首他所翻译的古诗:
All day long I look edvainly for asign of Spring
My grass shoes raising clouds from the dust of all fields
Returning home,I Smilingly pick aplum-blossom and sniffit
Andlo!here on the sprigis Spring in its fullness
尽日寻春不见春,
芒鞋踏遍陇头云;
归来笑拈梅花嗅,
春在枝头已十分。
(《鹤林玉露》卷六梅花尼子悟道诗,译文出自钱钟书
《还乡隐喻与哲性乡愁》,见附录二)
除了译艺颇受推崇外,钱钟书的翻译理论在翻译界也深受重视。其“化境”论(“文艺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钱钟书《林纾的翻译》,见钱钟书《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更被视为对翻译实践具有“深远意义“的译学思想。倘若以上举译文与“化境”论相对观,不难看到,钱钟书在避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的方面,几近完美,在精确传达原意方面,也无可挑剔。但钱钟书的译文是否达到了“完全保存原作风味”的目标,则见仁见智,颇难定论。平心而论,翻译的“化境”作为“文艺翻译的最高理想”,几乎是高不可攀的审美境界,让人向往,却不易企及。以英国文学汉译而论,朱生豪先生倾尽毕生心血所译之莎士比亚戏剧,庶几近之。
前文曾提到明徐光启的如下观点:“欲求超胜,必须会通;会通之前,先须翻译”。这无疑提示着“翻译”(以及与之相应的对原著的注解和阐发)作为引进外来文明的手段,在发挥沟通中外文化的功能之外,还有着更深层次的社会/文化意义,即,通过引进外来文明以改造本土文化,从而达到超越自身传统(“旧学新变”)乃至超越外来文明的目的。对于这一点,“缘起”部分已有论述,兹不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钱钟书作为一名在会通中西的实践中隐含着改造旧学的深层意图的人文学者,并非乌托邦式的“世界公民”,而是有着深切民族关怀的文化赫尔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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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刚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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