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钱锺书
周泽雄
在《谈艺录》“三五”里,为了举证南宋大诗人陆游的诗“词意复出议论违牾”,钱锺书出手之狠辣,“痛打落水狗”似已不足形容,直可视为拆骨扬灰。他告诉我们,针对陆游的“句法稠叠,令人生憎”,前人已经“举例颇繁”地指出了,既如此,按说他只需援引数则,兼示认同,即可收手。然而,那不是钱锺书的风格,他性喜用自己的发现来“聊补”前人之“所未及”,顺便再讥讽一下清人赵翼,后者在《瓯北诗话》里竟然称许陆游“遣词用事,少有重复”,这对钱锺书显然构成了冒犯。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场令人倒吸冷气的揭发。我数了下,钱锺书一气举出四十六对恶例,将陆游遣词造句时屡屡自我蹈袭的庸劣习气,掀了个底朝天。这还不够,日后“增订”时,钱锺书又追加了十多个例子,仿佛追敲了十来根棺材钉。
这种风格,老实说超出了我的阅读经验,让我敬也不是,叹也不是。通常,举例是为了说明问题,当问题依旧处于说明之中,追加例证就是可取和得体的,反之,当问题已然得到充分说明(可以想见陆游正在伏地求饶、连称“惭愧”),例子却兀自源源不绝,我就不知所措了。陆游虽属不容轻慢的大家,但既为大家,标准也得相应提高,倘能指出他三五个蹈常袭故之处,即算初战告捷,纵使抱有猛追穷寇之志,例子增至十个也已足够,又何至胪列若斯呢?
我有个固执的想法:钱锺书为人称道的能耐,倘若减去几分,他的成就会不会更高些?我们知道有一种奇特的缺点,源于优点的放大和延长,读《管锥编》、《谈艺录》时,我常会想起这种俨若“高处不胜寒”的缺点。
请允我再次提及约翰逊博士,在我佩服的人里,提到约翰逊没有不心悦诚服的,拒绝佩服他的唯一办法,大概就是假装不知道他。大致上,大批评家无不对他拜倒,小批评家无不装作不认识这个人(别说,有些还真不知道)。《西方正典》的作者布鲁姆曾明确声明:“我的英雄偶像是萨缪尔·约翰逊博士”。但即使是这位声称“一个人写完一本书,至少要掀翻半个图书馆才行”的文学强人,与钱锺书相比,无论记忆力还是阅读量,都有所不及。约翰逊虽被公认为他那个时代英国最博学的人(费时九年独力编出英国第一部《英语词典》,即为明证),但他并非勤奋的象征,他曾对人说:“先生,我年轻的时候,极为用功,有一件虽令人伤心却一点也不假的事实,就是我现在的知识,差不多和十八岁时一样多。”《约翰逊传》的作者鲍斯威尔也曾纳闷:“我简直想不出他怎会有时间创作。……回想起来,每次我邀请他去酒店消磨时光,他几乎都没有拒绝过。”这类事,可以想像出现在钱锺书身上吗?约翰逊曾如此谈论写作心得:“其实自己写一张稿纸的文字,比把一册八开本的书摘录成一张稿纸还要容易。”其中缘由,不屑于此与无力于此,大概各占一半。反观钱锺书,摘出一页稿纸,不过弹指工夫。
钱锺书对书的痴迷与记忆,近乎骇人听闻,如我这等中人之资,在自身经验系统里,常常狼狈地找不到与他平等交流的按钮。比如上举那四十六对例子,我根据自身可怜的知识储量,自会嫌其奢侈。以我之区区微力,找出三个例子都觉踉踉跄跄,而听钱锺书的口气,这些例子还是大幅割爱的结果,如果不吝篇幅,再举出四十六对来也非难事。既如此,我之前说他“出手狠辣”,难免有种小人国看大人国的味道了,属于穷汉子不解富人愁。对我等来说,知识上的不足未必就是缺点,有时还构成勇气之源。我们敢于把某些见解自以为得计地写出来,难说不是借助了一把“无知”的巧劲,否则,当我发现任何还算有点意思的观点都已被人成百上千次地表述过了,写作势将难以为继,若强行开张,则会生出专售山寨手机的感觉。我们几乎难以想像,对于熟知各家各派学说观点的钱锺书来说,自创新见是一件何等艰难的事。
理解钱锺书,对我来讲,始于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在某些地方理解不了钱锺书,他的某些强项俨然具有外星人的特征,由此,我们领略了大量并世没有第二人会向我们展示的知识风华。与此同时,他在“思想的艺术”(这正是约翰逊博士最为人称道的地方)等方面的若干瑕疵,我也必须善意地理解成“阿喀琉斯之踵”。一个人如此博极全书,他的知识负重定非常人可及,思想的翅膀随之变得沉重,恐怕也是正常的吧?
所以,有时我才会瞎想:假如钱锺书的阅读和记忆天赋能打个对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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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泽雄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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