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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集团董事长万捷2013年全国政协会议提案摘要

2013年03月07日 17:20
来源:凤凰网文化

提案二:关于加强限制过度包装立法立规和监管力度的提案

案由:为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现象,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落实资源节约、垃圾减量等环境保护工作,需加速国务院及商务部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立法立规进度,并推动相关部门监管机制的落实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实现。

问题:目前我国包装废弃物体积占固体废弃物一半,每年废弃价值高达4000亿元。我国每年包装产量达3000多万吨,总体回收率却不到产量的30%。此外,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是包装物垃圾,其中一半以上都属于过度包装。以北京市为例,每年各种包装物垃圾约有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过度包装物。如果减少过度包装可大大减少环境污染,由此可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已经成为垃圾源头减量、实现绿色经济和可持续消费的重要一环。

建议:

建议由国务院、商务部出台相关的包装物管理规定和具体、可操作、权责清晰的执行办法,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条件成熟的城市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和各个行业,在实现包装基本功能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少消耗自然资源,少使用有毒材料,并在其生命周期中尽可能少地转化为废物或产生污染,最重在全中国范围实现可持续包装。

提案三:关于设立版权保护月的提案

案由:以每年4月26日国际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将每年四月设立为“版权保护月”,在保护月期间,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依据《著作权法》,集中宣传版权法律法规,打击盗版侵权,保护相关权利人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的战略部署。

问题:由于新技术的发展新兴产业的涌现,传统的版权格局与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于此同时,盗版侵权的方式及技术也在不断翻新。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网络侵权给网络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约40亿-60亿元,数字音乐每年因盗版损失上百亿元,网络影视盗版率更高达近九成;近几年,我国动漫形象授权、艺术授权、品牌授权等新型版权授权形式发展迅猛,而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商品未经许可使用权利人作品、影像、图片等情况极为普遍;各地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已经投入大量资源推动版权保护,而这一工作面临盗版取证困难、维权投入产出比低、版权相关法律待完善,权利人、企业及消费者版权意识差等问题困扰,版权保护工作目前需要每年在一段时期,动员社会各界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打击盗版,整治版权使用环境,逐步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法律与自律机制。

分析:

一、网络数字技术对版权保护的挑战。互联网的版权问题已经成为目前制约版权保护的突出问题,云存储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网络社交工具、对等网络P2P技术、博客与播客、搜索引擎链接、临时复制等技术的应用,都给互联网版权保护提出了新课题。一方面是需提高著作权利人的对互联网版权的保护意识,令一方面如何完善利用现有法律体系和技术手段解决新技术带来的版权保护难题是目前版权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新兴版权产业保护涉及面广。随着我国近年来影视、艺术、动漫等产业蓬勃发展,其相应的衍生授权业务也随之兴起。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在传统商品上附加文化价值,不但能使普通商品增值,也是传统制造产业升级转型的良机。但国内一些企业或因版权意识淡漠,或因缺乏购买版权的渠道而在其商品上非法使用版权,从而严重破坏这种创意产业的发展。而目前此类新型授权的维权涉及到版权、工商、文化等多个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统一行动。

三、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保护难点多。由于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形成渠道多样、来源复杂、性质各异,致使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运营与管理存在着诸多障碍和困难。具体体现为对自身版权保护意识较弱,无视或低估所持有的无形资产,被侵权而不知;版权权属不清,管理者对版权的权属不了解,出现无法处置或非法处置情况等情况的发生。

四、版权权利人维权成本较高。整个社会尊重著作权的意识还比较差,而且侵权的成本比较低,维权的成本高,权利人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等费用很高,但是赔偿金额相对较低,客观上造成权利人因成本高而放弃维权,盗版者更加猖獗的恶性循环。

建议:

建议设立“版权保护月”,由国家版权局主导,联合文化部、广电总局、工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在版权保护月中,深入宣传、联合执法,推动完善我国的版权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雅昌 万捷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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