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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与康熙关系特殊 史湘云“爱哥哥”是方言

2012年04月12日 10:05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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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曹家的西花园就是现在的随园?如果从文学艺术的创作规律来看,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只能说,随园是大观园的原型之一。大观园为什么有的时候在北京,有的时候在南京?就是因为它有很多地方吸取了其它园林的特色,它不仅仅是以随园为原型去塑造的。比如说它的垂杨,它的水,就跟北京的什刹海、恭王府差不多。而更多的像随园,像南京的芥子园。在夫子庙向南大概一里多路有一个老虎头,老虎头在周处读书台的西边,清朝初年的李渔曾经在这儿建了一个芥子园。演戏、刻书……它是文化中心,许多人在里面搞创作、忙出版、建园林,所以,它的文化意义非常大。不过,这个芥子园很小,就三亩地大,所以就弄了很多景观,非常漂亮。

明末清初的李渔跟曹雪芹的祖父有交往,所以,芥子园对《红楼梦》的创作也有影响。比如园里有许多石笋,其它地方就没有,只有随园和芥子园里面有。而在薛宝钗居住的蘅芜院里面,一进门就是密密的石笋。这个描写就是根据随园和芥子园来写的。除此以外,大观园它也参照了苏州的拙政园。去过拙政园的人都知道,一进门就是个非常大的石头屏风。大观园里面就是这样写的,一进去不是可以放眼全园的景观,而是巨大的石头屏风挡住你的视野,要从两边拐进去。这样的描写,就有苏州拙政园的影子。另外,大观园还有杭州南园的影子。南园是宋代大官僚韩侘胄在杭州造的,里面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鸡鸣狗叫。在大观园中,李纨居住的稻香村是有鸡鸣狗叫的,这就是模仿了杭州的南园。

所以说,大观园既与南京有着不解的情缘,同时它也吸取了南方和北方众多园林的特征,是一个综合塑造起来的艺术典型。

《红楼梦》里的南京元素

下面我们要讲的就是《红楼梦》的内容跟南京的关系。

南京有很多名字,古代叫应天府,也叫江宁府,亦叫金陵。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称呼。小说里面对南京也是用了不同时期的名称的。比如说“去岁我到金陵地界”、“那天进了石头城”,这是显然的。贾雨村升官,到应天府,也就是南京。小说这种写法实际上也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里面所有的地名,只有南京、扬州、苏州这三个是真实的,其它地名都是虚构的。当然苏州也有其它的名称——姑苏。所以,不难看出,小说的原作者对这三个地方是非常熟悉的。

作者写南京,有些不是我们在字面上能看到的“南京”二字。比如,大观园到底现在在南京哪儿?小说里,元春回来以后写了一首诗,有一句是“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现在的随园确实是在南京的西边。那么,这就隐约告诉我们,这个大观园实际是南京的随园,这个是有影子的。而到北京附近要找到像大观园这样一个东西,就不大好找了。不过,作者对北京的生活也是非常熟悉的,写了北京的吉祥庵、兴隆街等等。

另外,从《红楼梦》里面,我发现,作者对南京的熟悉确实不同一般。我们都知道,南京属于江淮文化跟吴越文化的结合区,所以南京既不属于江淮文化区,又不属于吴越文化区。而是江淮文化和吴越文化碰撞交汇的一种产物。虽然我们很多人不一定是南京本土人,但我们能感受到南京有特殊的文化氛围,它既缺少江南人的那种精明能干,也不具备苏北人的那种憨厚质朴。所以说,它既吸取了南方人和北方人的优长,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这两种文化区域的某些缺陷。南京人心态很好,天塌下来也不怕,做事情不紧不慢。

在《红楼梦》里面,出现了南京人最喜欢讲的口头禅——“多大事啊”。我也不是南京人,三十年前刚刚到南京的时候听到这个“多大事啊”以后,不是非常舒服。总觉得好像说这句话的人心态平稳得可怕,无论天塌下来了,多大事啊。什么是“多大事啊”?就是没有多大事,不是大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它是一句老南京人的口头禅。在翻《红楼梦》的过程中,在第二十四回,讲贾府一个旁支贾芸,18岁的小伙子。他为了在贾府找些事情做,居然称贾宝玉为父亲。贾宝玉只有13岁,贾云18岁了,他喊他父亲。因为他没钱啊,要在贾府找点事情,这个也就不奇怪了。他后来又想办法在端午节从中药铺上买了麝香,还有端午节时候用的冰片,送给王熙凤,因为贾府要用。而他送王熙凤的目的就是要让王熙凤聘用他,给他一个工作机会。后来,他找到王熙凤。王熙凤一看就知道他的来意,所以冷笑道:“你们要捡远路走,叫我也难说。早告诉我一声有什么不成的?多大事儿啊?园子里还要种花,我正想不出一个人来,你早来不就完了。”王熙凤这几句话讲得非常具有生活气息,就好像我们一个老板跟一个员工在对话。

另外我再举个细节,《红楼梦》里面曾经写到南京人现在最时髦的野菜——芦蒿。请大家翻开《红楼梦》看看,第六十一回,大丫鬟晴雯叫小丫头到厨房里面去,指明要吃芦蒿。厨房里面回答说:“你问下晴雯,用鸡肉炒呢,还是用猪肉炒?”在那个年代,大部分老百姓的生活还得不到保障,很多人还在贫困线以下。只有这种大的官僚家庭才能吃芦蒿,对不对?那个时候一般的小市民能吃芦蒿吗?我们小时候把芦蒿作为给羊吃的饲料。我家也住在长江边上,旁边就是江滩,也长芦蒿,从来不吃,只是喂羊喂牛。贾府的统治者们吃腻了鱼肉,因此他们就把目光投向了野味。他们削尖脑袋地要去吃那些新鲜的东西。所以小说里写贾府里面能够把一个茄子做得那么好吃。

提到茄子,在小说里有一处,王熙凤告诉刘姥姥说:“这也不难,你只要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儿,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和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和各色干果子都切成钉子,拿鸡汤煨干了,用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封严了,要吃的时候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王熙凤说得不紧不慢,刘姥姥摇头晃脑、摇头吐舌地说:“我的佛祖,倒要多少只鸡去配它,怪道跑出这个味儿呢!”在座的各位女士先生也可以回去试一试,按照以上这样一个工序去做,做下来肯定好吃。茄子不是南京特产的东西,而芦蒿是南京的特产,其它地方没有。比如到扬州、到南通、到安徽芜湖,这些地方不把芦蒿作为一个很好的菜。这一点透露了什么信息呢?作者对南京了解非常深刻,用时髦的话讲,这就是一种高度的现实主义,它不是杜撰的,而是有依据的。

《红楼梦》里面也有大量的苏北方言。举个典型的例子,小说里面有个叫史湘云的,她把“二哥哥”读成了“爱哥哥”,这实际上不是咬舌;而是仪征和镇江一带的方言,仪征和镇江一带的人发“二”发不出来,他们把后面的“r”去掉了,就发成了“爱”。我在仪征工作了三年,所以那边一些老师会把“一二三”喊成了“一爱三”。另外,小说里面有两个吴方言,一个叫“打架”,江阴人都说“打降”;另一个是“派头儿”,实际是说“盼头儿”。我们讲“盼望”的“盼”,“盼女儿”他说“派女儿”,“打架”他说成“打降”,这两个是典型的吴方言。而这两个“打架”和“打降”它们之间都是一种双声转韵关系。由此可以判断,作者是一个懂得吴语言而非吴语区的人。所以,有专家根据这些线索认为《红楼梦》的原稿作者不是只在南京生活10年左右的曹雪芹,而应该是另一个对南京非常熟悉的人。

[责任编辑:何宇达] 标签:红楼梦 南京 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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