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影星阮玲玉的真假遗书
阮玲玉
1935年3月17日,在阮玲玉逝世九天后,张达民控告阮玲玉和唐季珊一案仍按原计划开庭。张达民在法庭上继续说他和阮玲玉多么相爱,并拿出一张合影来证明他和阮玲玉的“夫妻关系”。唐季珊则胸有成竹,称他和阮玲玉同居之时,阮玲玉早已与张达民脱离了关系,并出示了他们签署的脱离同居关系的约据。3月22日法庭判决张达民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宣布唐季珊无罪。唐季珊后来在经营上遭到惨败,被迫卖掉了别墅,自己捧着茶叶沿街叫卖,最终潦倒而死。不过唐季珊还算有点人性,他遵循死者遗言,在困境中赡养了阮玲玉的母亲。阮母1962年病逝于上海。阮玲玉的养女囡囡后改名为唐珍丽,也由唐季珊抚养到中学毕业,后来随丈夫赴泰国定居。
阮玲玉之死在轰动一时后复归于沉寂。以她个人的力量,纵然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仍无法与残酷的现实抗衡。阮玲玉不是第一个也远不是最后一个黑暗势力的牺牲品。她以血肉之躯激活了银幕上巨大的悲剧力量。所以她的沉寂是暂时的,她的才华和艺术超越时空,人们永远在怀念这个美丽的灵魂。几十年来有关她的书籍和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各种研讨会、纪念会连绵不断。遗书的发现和破解,更为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亮点。她的挣扎与奋斗感动了几代人。她在中国电影史上创造的奇迹,像一座丰碑,闪耀着不可磨灭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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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继增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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