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
先是暨南大学从事电影理论的教授连文光,编著的《中外电影史话》附有新发现的阮玲玉遗书,1993年3月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后来又有上海老作家沈寂向媒体发布的文章《真实遗书揭开阮玲玉死亡真相》。他们共同的依据是来自1935年4月26日出版的《思明商学报》。这张报纸登载了阮玲玉的另外两封遗书:
其一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误(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 ”(按:指歌舞明星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吧!
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过去的织云(按:即张织云,唐季珊玩弄过的女影星),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二千0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唯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思明商学报》是30年代出版的一张内部发行的机关小报,仅发行1500份,外部公众不大看得到,所以它被淹没是很自然的。然而,就是这张不起眼的小报却揭开了有关阮玲玉遗书的惊天真相。1935年4月26日的这张报纸在发表阮玲玉遗书的同时,还登载了一篇题为《真相大白唐季珊伪造遗书》的文章,文中披露:“阮玲玉自杀当晚,确写遗书二封,但不是唐季珊拿出来的那两封。发表在《联华画报》上的两封遗书,是唐季珊指使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定的,梁赛珊后为良心所责,说出真情,并将原遗书交出。原遗书极短,文字不甚流畅,而且涂改多处……”
梁赛珍是广东人,1926年从影,主演《火烧红莲寺》出名。她和两个妹妹梁赛珊、梁赛瑚皆善舞,被称为“梁家三姐妹”。她们和唐季珊住邻居,梁赛珍是唐季珊追逐和玩弄的对象。阮玲玉自尽后,唐季珊迫于社会压力,指使梁赛珊代笔,伪造了阮玲玉两封“遗书”,将死因归于“人言可畏”。梁赛珍后来声明,是她将“遗书”交给《联华画报》发表的。而梁赛珊也声明,是她参考了唐季珊交给她的阮玲玉真正的遗书,按唐季珊的意思起草了两封假遗书,说出“人言可畏”等话,以减轻唐的责任。那潦草的字也是自己的模仿;但真遗书并没有交还唐季珊,而是交给了《思明商学报》的记者。阮玲玉死后,梁氏姐妹继续活跃在演艺界,假如《思明商学报》发表的遗书及指名道姓说明真相的文章也有假,那么她们必然作出反应,但事实上这种风波并没有出现。由此可见,这两封遗书才是真实的。
另外,研究者还从唐季珊与阮玲玉的关系上推断,最先发表的遗书是假的。联华电影公司总经理黎民伟1934年1月30日的日记可作印证,他写道:“这晚在杏花楼请客吃饭,唐季珊不知何故,竟当众殴打阮玲玉。”自杀前的晚上,黎民伟为欢送一位美国友人,邀请一些导演、演员赴宴,人们鼓励阮玲玉要勇敢地与张达民斗争,使她增添了信心,散席后她愉快地和唐季珊去扬子舞厅跳舞。回家的路上,汽车司机听到两人议论诉讼的事情,唐季珊责骂阮玲玉“害人害己”,对不起他,并争吵起来。估计回家后他又打了阮玲玉,这就是遗书中说的“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不会这样吧!(指自杀)”。
可以说,唐季珊的动手和辱骂是导致阮玲玉走上绝路的直接动因,而这件事的背后是整个社会的黑暗势力对弱者的残酷挤压。阮玲玉的遭遇是旧中国广大艺人在死亡线上痛苦挣扎的缩影。这后来的遗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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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继增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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