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秦俑馆将秦大铜鼎借走展览,一直没有归还。
为此,考古所提出要求,铜鼎放在博物馆展出,博物馆应将门票收入分给考古所做提成。秦俑馆没有答应。
双方由此出现裂痕,合作不再顺畅。
秦陵发掘单位关系图
发掘报告迟交疑云
省考古所一人士透露,确有很多发掘报告未按规定交付,致使秦俑馆受无新展品之困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秦俑馆受到没有新展品的困扰。秦俑馆一名内部人士说,这也是当时考虑与考古所合作发掘的一个原因。因为那样发掘的文物能顺利移交展览。
《国家文物保护条例》这样规定: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在完成结项报告后的3年内向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古发掘报告。提交发掘报告后6个月内移交文物。
秦俑馆一位工作人员说,但考古所很多发掘项目都没上交发掘报告,更别说移交文物了。
考古所一名内部人士透露,考古所至今确实有很多项目没有出发掘报告。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陕西省文管会先后组织三个大型考古项目的发掘:兵马俑坑、周源遗址、秦公一号大墓,后半坡博物馆和临潼文化馆又合作发掘姜寨遗址。
30多年过去了,除了《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姜寨发掘报告》外,另外两个报告至今还在编写中。
按照《文物法》规定,若发掘单位没按时出发掘报告,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不再另外审批其他发掘项目。
这位内部人士说,但这个规定国家文物局执行得不严。陕西省考古所很多秦陵的发掘项目至今还未出发掘报告,非但并没有处罚,国家文物局还继续批准新项目。
这种情况造成很多发掘项目同时开工,考古所所长则挂名多个项目的领队,致使逾期出发掘报告的项目越来越多。
据匿名人士说,考古所为了建新办公楼,曾和秦俑馆进行一次文物“交换”。
当时,考古所提出,由秦俑馆赞助100万元,他们将之前在秦陵发掘出的文物移交给博物馆。
据透露,这次移交文物达数万件,但多数都是没有完成发掘报告的项目。
刘占成后来调到秦俑馆,任考古部的主任。他说,秦俑馆确实曾为文物问题发愁过。“问他们要,还要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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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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