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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年前南昌就有慈善机构:南宋建江西运司养济院

2012年11月06日 07:47
来源:南昌晚报 作者:魏莹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现代慈善公益事业的宗旨。其实,这种守望相助的精神古代就有,而且社会保障体系还比较完善。

南宋淳熙七年(公元1180年),南昌建立江西运司养济院,这是江西最早的一所慈善机构。之后,普济堂、育婴堂、圣恩堂等纷纷建立,江西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养”,旧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勃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整合了社会资源,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南昌慈善机构——

南宋南昌建立养济院

据《赣文化通志》记载,南宋淳熙七年(公元1180年),江南西路转运司副使芮烨、钱实以及判官赵汝愚三人捐资三百七十万贯,在隆兴府(今南昌市)的延庆、崇和门外兴建“江西运司养济院”,这是江西境内迄今为止最早的一所慈善机构。

江西文史馆馆员、省社科院特约研究员宗九奇告诉记者,延庆门就在后来的进贤门一带,自古以来那里就是慈善机构集中的地方。江西运司养济院建成后,以“病而无归者”为收容对象,帮扶一些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人。后来,养济院改归“豫章善堂”经营。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清政府在进贤门外建立“普济堂”,新中国成立前,普济堂也归属豫章善堂管辖。

据介绍,豫章善堂的主要帮扶对象为60岁以上贫困孤老,1931年收容404人,次年收容500人,1947年收容老人205人。

进贤门外设育婴堂

古代民间有丢弃女婴、病婴的现象,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清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巡抚安世鼎在进贤门外创建了一个专门收养弃婴的慈善机构,俗称“养生堂”,每年收弃婴多达两百余人。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巡抚明德加以增扩。

育婴堂有田租600余石作为经费,司库津贴岁银600两,由南昌县征收田租作乳妇工食银。至咸丰年间(公元1851—1861年),法国天主教士罗安当接办育婴堂,传出虐杀儿童的丑闻。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在南昌应试的学生,联合绅士及市民,捣毁育婴公会,烧毁教徒宿舍,把罗安当赶出南昌。同治二年,巡抚沈葆桢,倡议设立“育婴局”,地址由百花洲移至筷子巷,育婴堂则归并育婴局经营管理。经费每年银米照额由县衙支拨,乳妇每月发钱900文,米三斗。1929年,育婴局改称“育婴所”,地址设在清洁堂,收容婴孩近两千人,但死亡率却很高,社会弃婴多,“所地附近,呱呱之声,随地可闻”。

塘塍上大火,省赈会拨银洋5000元

应对突发事件,旧时慈善机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928年,江西省赈灾委员会成立,遇到火灾或大自然灾害时,省赈会即对灾民实行赈济,并督同慈善团体共同举办赈务。

据《赣文化通志》记载,1934年,南昌市塘塍上发大火,殃及1072户,财产损失200余万元。省赈会拨银洋5000元、旧毛毯800床。其他慈善团体和个人也积极行动起来,为灾民献爱心,当时的慈善总会拨款500元,裕民银行拨银洋100元,社会各界人士捐银洋1541元,著名票友陈函舟、童秋芳等人义演募捐银洋1000元。裕民银行还贷款10万元给灾民修建房屋。

1931年7月,长江洪水倒灌鄱阳湖,南新两县及沿湖稻田被淹1185亩,省赈灾会拨款21000元,用于急赈。次年1月,又拨棉衣6000套散发灾民。一系列措施为灾民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但灾后,慈善机构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跟进救援,致使很多灾民流离失所。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南宋 抑兼并 赵汝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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