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麦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幕后故事
2009年11月27日 08:03 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8年7月13日,内蒙古文化厅将完成的申报书初稿报送文化部。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申报文本质量过关,当年11月,蒙古族呼麦项目经过“文化部2009年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文本评审会”严格评审,破格批准上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2月,收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就“进一步明确内蒙古呼麦区别于其他地区呼麦特征”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文化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以及自治区政府相关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文化厅随即组织专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申报材料。

“为了做好相关工作,我们还邀请文化部外联局国际处张敏和邹启山二位专家来到呼和浩特,对文本的修改和翻译进行质量把关,于2009年1月初如期将补充材料报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蒙古文化厅副厅长明锐介绍说。“今年6月,经联合国教科文附属机构第二次审核与评估,我们收到‘为了与蒙古国呼麦区别’、建议在申报项目名称中加入‘中国’字样,即项目名称更改为‘中国蒙古族呼麦艺术’的第二次反馈意见,我们如期答复了同意意见。”

抉择:申报要不要按计划进行

就在人们焦急地等待申报结果的时候,一道新的考验又摆在了大家面前。

此前,鉴于中蒙两国在长调申遗中的成功合作,在呼麦申遗的过程中,我方一直希望与蒙古国联合申报。在蒙古族长调民歌联合申报成功之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很重视和支持蒙古族呼麦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并就与蒙古国联合申报问题不只一次地同蒙古国教科文部相关领导提出希望和要求。

2007年8月,在乌兰巴托召开的中蒙两国联合保护蒙古族长调民歌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向蒙方再次提到了中蒙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呼麦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建议,但由于多方原因,中蒙双方未走上共同申报之路,而是分别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申请。

今年8月11日,中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长方茂田收到了蒙古国驻联合国秘书长乌日图那顺的一封信:“考虑到蒙古国和中国同时提名申报了蒙古族民间呼麦艺术,我们建议两国联合申报呼麦为2009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如果2009年申报失败,作为下一次的联合申报项目)。”实际上,这是蒙古国申报的呼麦项目在未能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两次审核与评估,未入选推荐名单的前提下,要求中方撤回申报,等下一次和蒙方联合申报。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某一项目如果没有通过评审,那么该项目必须等到四年之后才允许再次申报。蒙古国提出联合申报时,早已超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申请截止期,在2009年联合申报已无可能;等到下一申报期,由于蒙古国的申报本次未获通过,中蒙联合申报是否会成功,也充满了变数。况且,中国申报的呼麦项目已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提名评审,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最后通过的可能性极大。

到底要不要按原计划申报?

对此,我国文化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经会议研究认为:2009年呼麦申报工作继续按时进行;对于蒙古国方面的呼麦申报工作中方给予充分支持;为进一步推动中蒙两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建议建立中蒙两国文化工作长效机制。文化部将此意见以方茂田的个人名义回复了乌日图那顺。

喜悦:4年风雨换来阳光灿烂

四年艰难并充满风风雨雨的申报历程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2009年9月30日,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公布,中国蒙古族呼麦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蒙古族文化走向世界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表示,我们将严格按照呼麦五年保护计划,进行呼麦的田野调查、加强理论研究、实施传承人保护行动、健全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举办呼麦演出和比赛、加大呼麦的宣传和建立专业数据库等工作,全力推动蒙古族传统文化瑰宝——呼麦的传承与发展。(记者 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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