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十步杀一人”?
文| 王永胜
从战国开始,到三国曹丕,唐朝李白,两人比剑都是十步距离,为什么不是九步或是十一步,自有它的道理。
十步
《侠客行》中那句潇洒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取自《庄子·杂篇·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历代儒生注解,在“十步”处都是草草,认为十步就是十步,非常简单。
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此处曰:“《庄子》: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司马彪注:十步与一人相击,辄杀之,故千里不留於行也。”说了等于没说。
《庄子集释》注曰:“其剑十步杀一人,一去千里,行不留住,锐快如是,宁有敌乎?司马(彪)曰:一人相击,辄杀之,故千里不留于行也。”还是把司马彪的话抄了一遍。
《庄子集释》注释还继续说:“俞樾曰,十步之内辄杀一人,则历千里之远所杀多矣,而剑锋不缺所当无挠者,是谓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极言其剑之利也,行以剑言非以人言。下文所谓行以秋冬是也,司马(彪)云,千里不留於行也,未得其义。”
钱穆先生的《庄子纂笺》在此时注曰:“王叔岷曰:‘李白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据司马彪注,疑‘步’下原有‘杀’字。”
金庸武侠小说《侠客行》,灵感正是来自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小说里写,《侠客行》每一句都暗藏精妙绝世武功,金庸写到“十步杀一人”这一句时,也只是草草说,“是一套剑法”。
《侠客行》(1989)剧照
为什么是十步杀一人,而不是九步或十一步?
在剑道馆结束练习,我的剑道老师黄维立卸下盔甲,对我们说,两人对阵,两剑剑尖未碰将碰时的距离,大致十步,所以,李白才说“十步杀一人”,李白是真懂剑法!赞叹完李白,黄维立老师淡淡地笑了。
原来十步是对阵的最佳距离。捅破窗户纸,就差这么一点点。
以日本剑道为例,竹刀约1.2米,加上臂长,两人对阵大致十步。顺便一说,在日本剑道中“刀”和“剑”概念混同,所以称剑道、竹刀。
现在通用的龙泉剑,剑身约1米。合格的铸剑师,会根据持剑人的臂长确定长度、重心适合的剑。如何选一把与自己身高臂长相称的剑?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起势持剑时,剑尖到达耳朵位置就合适,超过耳朵或是未到耳朵位置,就是剑过长或过短了。持1米长的龙泉剑,加上臂长,两人对阵,也大致十步。人高臂长的持剑者,与人对阵,比常人的距离略远,但也是他自己的十步。从唐朝开始,剑已基本定型与今无异,持剑对阵的距离,也与今无异。
十步之内,只用上一步挥一剑,就能取胜,而对手也要在十步之内快速做出反击。一瞬间,看谁的速度快、剑法好。
《莎士比亚的动荡世界》收入威廉·冯·斯文纳伯格作于1610年的一幅版画——他画了一所击剑学校的场景——西方人用西洋剑决斗的距离,也是大致十步。那一幅画作也传达了莎士比亚时代伦敦开设的众多击剑学校的基本风貌。也就是说,莎翁剧中的决斗也是如此距离,哈姆雷特正是死于十步之内。我不知道历代莎翁剧排练者有无注意到决斗距离这一细节。
1804年7月11日,美国独立战争中的两位俊杰阿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新泽西州维霍肯镇附近一个隐秘地点决斗,根据决斗规则,他们也是在相隔十步远的地方互相用手枪射击。
看来,十步也是以手枪对阵的最佳距离。
《死在西部的一百万种方式》(2014)剧照
《战国策·魏策四》记载,秦国灭掉魏国之后,想以“易地”之名占领安陵,安陵君派唐雎出使秦国,唐雎对秦王说:“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说完,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文章里的唐雎不辱使命,最终折服秦王。
《战国策》里大部分材料是纵横家之言,不可信。唐雎这个故事,也无异于痴人说梦。根据当时规矩,使臣禁止携带武器上殿,所以这才让刺客藏剑上殿,演绎了许多荡气回肠的刺客故事。如果唐雎确实面见秦王,是无剑可拔的——拔秦王的剑,更是痴人说梦。不过文中的“流血五步”这个细节非常真实,一人一剑,刚好是五步距离。
曹丕以甘蔗代剑
曹丕撰写我国最早的文艺理论批评专著《典论》,原有22篇,后来大都亡佚,只存《自叙》《论文》《论方术》三篇。
他在《典论·自叙》说自己武艺如何如何高强:弓马娴熟、剑术高超、双戟厉害。
曹丕应该没有撒谎,他的武学,师承有序,而且都有证人在场。下文提及的曹丕以甘蔗代剑,可谓人证物证俱全。曹丕《感物赋》里曰:“南征荆州,还过乡里,乃种诸蔗于中庭。
《典论·自叙》论剑部分极其精彩有趣——
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剑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之,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言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甘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剿,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伎,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
曹丕学剑师出名门,“精熟”剑术。他的对手邓展也不简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善有手臂”,是指邓展擅长徒手格斗,“空手入白刃”。这也是“空手入白刃”第一次出现在文献上。
“五兵”,所指五种兵器时历来说法不一。郑玄认为,步兵五兵为弓矢、殳、矛、戈、戟。范宁曰:“五兵:矛、戟、钺、楯、弓矢。”郑玄,汉大儒,范宁,东晋大儒,距曹丕都不远,两人所说的“五兵”,都不包含剑在内。
汉朝时,剑慢慢退出战争舞台,被更便于砍杀的刀所代替。汉朝时普遍使用环首刀,它是由钢经过反复折叠锻打和淬火后制作出来的直刃长刀,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杀伤力最强的近身冷兵器。
曹操曾下《百辟刀令》,让工匠锻刀五把,一把赐予曹丕,另外四把,给“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学者”,以示督促。曹丕写过一封给友人的书信:“仆有剑一枚,明珠标首,蓝玉饰靶,用给左右,以除妖气。”曹氏父子笔下刀、剑,已经各自走向不同的功能。
《刺客聂隐娘》(2015)剧照
在曹丕看来,邓展的武艺以战场实战为主,相比单打独斗的剑术,他应该更精通刀术。而在邓展看来,曹丕是贵公子剑,这和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自己又怎么能比?两人是不同的走向,面上谈不拢,彼此不服,那就比划比划吧。
酒喝得很开心,又正吃着甘蔗,两个人走下殿,以甘蔗代剑。以甘蔗代剑,就不能使用刀法中的劈、斩,而只能是刺,要不然甘蔗就会断。其实邓展一开始就放弃了自己的优势。
曹丕三次击中邓展手臂,左右大笑。
曹丕说:“我的剑快而集中,很难击中你的面部,因此只是打中你的手臂。”邓展不服,要求再来一次。
曹丕知道这次邓展一定会突然向中路猛攻,就假装不经意地向邓展进攻,邓展果然如曹丕所料,猛地冲杀过来,曹丕迅速退步闪过,从上方截击,一下子击中邓展的面部。这一下,举座皆惊。
曹丕笑着对邓展说:“从前有一个叫阳庆的,曾叫淳于意全部抛弃已学的,另外再授他秘术,我看邓将军还是把旧技抛弃,接受新的重要的击剑方法吧。”话音刚落,满座欢笑。
在日本剑道中,两人对阵时,最近的也是最容易击打的部位,正是对方的手臂,所以,曹丕才三次选择邓展的手臂作为击打部位。第二轮攻击时,曹丕耍了一个计谋,退步躲开再上前击打面部。
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提到“越女剑”。故事说,越女道逢一老翁,自称袁公,两人握竹枝比试。袁公先进攻,越女趁势让他刺了三下(想必越女是迅速退步闪过),随即举竹梢刺击袁公(想必这一击非常凌厉),袁公立即飞跃上树,变为白猿而去。
《卧虎藏龙》 (2000)剧照
这个故事不可信,不过我们可以看出,东汉以来人们用甘蔗、竹子代剑比试,避免伤亡,似乎是时代风气。这比先秦时期的“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已经文明许多了。
把“越女剑”和曹丕、邓展比剑两则故事放在一起,我们会发现,两次比武非常相似,连道具手法,都如出一辙。
研习完剑道,整理刀具时,我常常陷入沉思:现在的我们,还是一遍一遍演练越女、曹丕的剑法,算一算年头,这一招起码有两千年历史了。
曹丕和邓展,越女和袁公的对阵距离,也应该是十步。
庄子的“后发先至”
收录在《庄子·杂篇》中的《说剑》一文,很多人认为是一篇伪作,是假托庄子之名的策士所著。不管作者是谁,我极爱此文,因为该文论剑极其精妙。
《庄子·杂篇·则阳》还提到剑一处极细节的部位——“譬犹一吷”。吷,就是用嘴吹剑首环孔,发出“嘘嘘”之音,天下名利汹汹,不过一吷,非常洒脱。
《说剑》篇里的庄子提到“十步一人”之后,继续说道:“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
“击剑的要领就是,有意把弱点显露给对方,再以有可乘之处引诱对方,后于对手发起攻击,同时要抢先击中对手。”这说的正是曹丕的剑法。后半句极其重要,这正是武林中行话“后发先至”的出处。
中国武术内外两家的区分,历来众说纷纭。历史上最早出现“内家”两字,是在黄宗羲撰写的《王征南墓志铭》。《王征南墓志铭》云:“有所谓内家者。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仆。”
“以静制动”正是“后发先至”。有些鲁笨的习武者往往不明白“静”何以能制“动”,其实换成“后发先至”,就简单明了。
《英雄》(2002)剧照
我曾与一位剑道高手比剑,我刚想举刀,“啪”的一声,他的剑已经打在我的手上了,我刚一上步,他的剑已陡然封喉。他能看出我进攻的意图,我刚想对他的某个部位发动进攻,自己反而会先吃一剑。
荆轲的无奈刺秦
用剑对敌最合理的方式应该是:十步之内,以静制动,后发先至,一招毙命。但是,在实战中,往往章法大乱,打得很难看,没有一点观赏性,比如说荆轲刺秦。荆轲手持匕首,属于短剑,秦王腰挂长剑,认真说来,两人正是以剑决生死。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有时候会怀疑,太史公似乎已经看出荆轲进入太子丹设计的局,荆轲原本只想挟持秦王,没想过要取秦王性命,无奈最后局面失控,只能刺秦。
太子丹第一次见荆轲时,就大谈曹沫挟持齐桓公一事,第一选择,正是让荆轲挟持秦王,如果挟持不成,则杀之。
荆轲出发前,太子丹暗暗在匕首上焠了剧毒,还在人身上试验了一下,只要见血,必死无疑。太子丹的意图很明白,他没想过让荆轲安全返回。荆轲只是太子丹的一枚棋子。
荆轲有所待,“其人居远未来”,这留给后人无限猜测:荆轲等待的那人究竟是谁?在我看来,荆轲执意要等待那人,再一次透露荆轲的意图:要刺杀,一人足矣;要两个人合作,就是挟持无疑。
太子丹怪荆轲迟疑,荆轲回应:“往而不返者,竖子也!”荆轲说得清楚明白,他要平安回来。这时,荆轲也许已经看出太子丹内心所想,所以他才在易水边悲壮歌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车而去,头也不回。
图穷匕见,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
这时的荆轲还只是想挟持秦王。假设荆轲已经知道匕首焠上剧毒,又假设荆轲要取秦王性命,荆轲只用匕首在秦王手臂轻轻一划就好,何必要如此大费周章“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
秦王“拔剑,剑长。操其室(剑鞘)。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左右大呼:“王负剑!”
“王负剑”的意思是:秦王佩戴的剑长,用正常的手法不能把剑从剑鞘中拔出,只能连剑带鞘推到后背,才能拔出剑。秦汉人佩剑,大多采用“璏式”佩剑法。“璏”是用来佩戴和稳固剑体的工具,一般是玉质。长剑佩于腰间时必须要束紧,否则会左右晃动,磕磕碰碰,妨碍行动,用璏式佩剑正好解决这个问题。秦王情急之中拔不出腰间佩的长剑,除了剑太长的缘故,还有可能是剑佩得太高,所以他只能“推剑到背再拔剑”,由于秦王的剑通过璏系在腰上,我也怀疑秦王的剑鞘做不到完全和腰分离。
《侠客行》剧照(1989)
秦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这一掷,是荆轲最后的无奈之举——“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很多人以为荆轲最后说的是大话,我却认为他说的是大大的实话。“侠”的本意就是“夹也”——“挟持”。荆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虽然是一次很难看的斗剑,但无损荆轲的盖世勇敢和豪壮。
剑不可杖
武士电影《黄昏清兵卫》,故事改编自藤泽周平创作的几篇短篇小说。
电影里,幕府末年下级武士清兵卫妻子病逝,他以微薄的薪俸独自照料痴呆老母和两个年幼的女儿,每日结束工作后都是匆匆回家从不参加应酬,而被同僚们戏称为“黄昏的清兵卫”,多少有点瞧不起他的意思。
由于生活所迫,清兵卫衣着肮脏邋遢,同僚对他的着装掩鼻冷笑。这一幕,比我们想象得要严重得多。“武士们特别珍视自己的身份,注意形象,讲究仪表。如江户时代的武士每天早晨起来都要沐浴修面剪指甲,然后用浮石仔细磨光,用节节草擦亮,有的还往头上喷香水。这样既可以保持容光焕发,一旦牺牲,也不致以一具邋遢的遗骸落入敌手,招天下人耻笑。”
黄昏清兵卫与最后的大反派余吾善右卫门决斗之前,有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他向余吾善右卫门坦诚,为了把亡妻的葬礼办得体面,他卖掉祖传的宝剑。这其实就是黄昏清兵卫当掉了武士最后的尊严。
电影《黄昏清兵卫》(2002)剧照
武人拿剑,都讲究礼仪、规矩。《礼记》曰:“进剑者左首。”意思是,向人进剑时要把剑柄朝左,方便主人用右手接。当然,前提是要双手进剑,以示尊重。电影里没有拍出黄昏清兵卫卖剑的镜头,这是一个巨大的包袱,也是一段灼人的留白,让黄昏清兵卫煎熬到最后时才说。清兵卫卖剑,当然也是双手递出的。
黄昏清兵卫的坦白激怒了对手,再加上他要用小太刀与对手决斗,让对手愤怒起身拔剑。
小太刀又称肋插,是日本底层武士所用的武器,刀身长度只有正常武士刀的三分之二左右。小太刀为宫本武藏所创,武士一般极少以小太刀对敌。这把小太刀,象征卑微的黄昏清兵卫,而对余吾善右卫门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羞辱。
有评论说,黄昏清兵卫在这一刻还与对手聊天,真是犯傻,他难道忘记了对手屋外横七竖八躺着的死尸吗?那位网友没发现余吾善右卫门和黄昏清兵卫很像吗?黄昏清兵卫其实是和自己在对话,他在自言自语。
杀死余吾善右卫门,其实就是杀死另一个既卑微又骄傲的自己。黄昏清兵卫杖着竹剑回家,这一刻,既是他的救赎——这是藤泽周平武士小说的永恒主题,武艺是小人物最后的救赎——也是他最后的溃败,一体两面。因为——剑不可以杖。
电影《黄昏清兵卫》(2002)剧照
初进剑道馆时,一位好心的同门向我耳语数条道场规矩。“其中最最要留意两条,”他对我说,“一是不要靠墙壁站,二是不要把剑杖在地上。这两条,以最后一条最为要紧,如果不遵守,教练会骂得很凶,会很恐怖!”
黄师平时为人仁义谦和,和我们一起涮火锅、喝啤酒、谈摇滚,可是一上道场,马上变得严格冷酷,让人不寒而栗。黄师曾说过,现在的人大多不守规矩,可是我们上道场了,这短短两个小时,起码要守规矩吧。
剑道课上,身靠墙壁,表示你在喊累要休息,“不能喊累”,是道场规矩。
至于剑杖地上——有一次我真的看到这一幕,一位新手学员无意杖剑在地,黄师看到之后,停止对练,从道场一头快步走到那个学员对面,从面罩里面炸出一句话:“把剑拿起来!”全场鸦雀无声,气氛冰冷恐怖。
那场剑道课结束时,黄师卸下装备,和我们正坐相对,他笑笑,摇摇头说:“剑怎么能杖呢?杖在地上的,就不是剑了。什么能杖在地上,是哭丧棒。”
此言非虚。《礼记》里有一段,专门说杖有什么用。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古人爱说的“杖剑”中“杖”字,其实是“持”的意思,并非真的“杖剑在地”。《说文》里说,杖,持也。古人也说,“王左杖黄钺”,这里的“杖”是“持”的意思,道理明矣。
《史记》数次提到“杖剑”。《刺客列传》里说,聂政“杖剑至韩”,聂政如果真的是用剑当拐杖,从齐杖到韩,那也太过辛苦,再说了,刺客一般是手持便于携带的短剑、匕首之类,不会如屈子一样“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
《淮阴侯列传》里说,韩信“杖剑从之”。韩信刚出场时,一身破衣,朝不保夕,不过那柄晃荡晃荡的长剑,倒是非常醒目。和黄昏清兵卫一样,这柄长剑,正是韩信最后的脸面。如果真要给韩信画一幅画的话,让他把剑真的杖在地上,倒也是很适合他的习性。
铸剑师千里难寻
瞿夫子有两路精妙的中国传统剑法,一路是桃花剑,属于峨眉剑法,极其秀美,适合女子练,我没学。另一路是大连环剑,极其凶悍,投我习性,我正在用心研习。
瞿夫子曾提剑叹息,手中剑不可用。他说,现在造的剑,剑格太小,很难用来格挡。另外,剑格太小,手握剑格换剑时也很不方便。开刃的剑,工匠往往会把双刃开到底,这同样不可用。开刃合格的剑,是剑身前三分之一处开刃,用来刺、撩;后三分之二的部分,材质要做得厚一点,用来格挡,不用开刃。如果剑身全部开刃,容易划伤自己,连换剑都很棘手,如履薄冰。
2017年6月,我与瞿夫子在暮色四合中溯瓯江而上。我们像形迹可疑、来历不明的求剑士入龙泉求剑。龙泉剑庄诸位老板,在剑丛中喝茶刷手机。门店后面的铸剑炉,也是做做样子。剑铺中的剑,剑格大多太小。开刃的,也是开到底,如不解风情的女子把旗袍一直撩到脖子口。许多剑,都是追求工艺上的奢华,嵌以珠玉宝石,造型追慕汉唐,却不知汉唐之剑的精华,流于形式。我们空手而回。
2018年春天,瞿夫子门下的洋弟子想铸把好剑,我们就陪同他再入龙泉。我们一行受到各家剑铺老板的热情招待,这完全不同一年前的场景。
一位在当地有名气的剑铺老板看了我们一眼,马上明白来者何人,说:“哦,你们是找趁手的。”老板随即拿出一剑一刀,是严格根据古人使用刀剑的规格,用古法制造,一拿在手上,非常趁手,像长在手上一样,用瞿夫子的话说:“连口水都流下来了。”无奈价格昂贵,我们又买不下手。
走的时候,我们问老板:“网络上为什么都买不到好剑?”
老板笑笑说:“那只是工艺品。”
原来如此。
数年前,我的同事老徐曾采访过一位在温州大罗山做古琴的高人,当时恰逢一位制琴师朋友来访。说到琴如何如何难做时,制琴师朋友搭话道,铸剑也一样,要根据每个人的臂长确认剑最合理的长度和重心。
老徐问,阁下做哪一行?
曰:铸剑师。
现在制琴师杳如黄鹤,铸剑师更是难寻。可恨早年未学剑,罗山错过古铗缘。
本文摘编自
《屠龙简史》
副标题: 武林漫游三千年
作者: 王永胜
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