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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评】最后一桩风月案

2011年10月14日 11:4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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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点石头记(121)

薛家娶了媳妇夏金桂,贾府添了女婿孙绍祖,说起来,都是门户相当,而且相貌相当。贾府女婿“相貌魁梧,体格健壮”;薛家媳妇是“颇有姿色”、“十分俊俏”、“出落得花朵似的”。女婿能武,“弓马娴熟”;媳妇能文,“在家里也读书写字”“颇识得几个字”,是个“有才有貌的佳人”。

但是两桩婚事,无一不是灾难。

迎春的女婿无可救药,无恶不作。薛蟠的媳妇,算得可教育的“旧人家女儿”,有心胸有手段的,有理想也肯实践,所追求亦不过是家庭的权重。

夫妻男女,平等是必要的,平权或者不必要。双头政治往往不能平衡,不免斗争。夫妻一个无权一个强权,使不得;一个权重,一个权轻,或许是应该的,合乎自然之道。

这第一仗,薛太太轻轻松松地赢下,薛蟠“旗纛渐倒”。胜利背后,自身之外,尚有薛姨妈的大力扶持。

第二仗,摆布香菱,目标和手段,统统错了,所以满盘皆输,通家全输。

香菱连个敌人都不是,却视作“强敌”,这是夏金桂的第一个错。起用宝蟾对付香菱,饮鸩止渴、引狼入卧室,是第二个错。激怒薛姨妈,少一个援助,树一个敌人,是第三个错。

夏金桂的思路与凤姐的思路一般,都是以毒攻毒以夷制夷。凤姐大败尤二姐赢得一个完胜,金桂却战无不胜又战无可胜。薛家上下,全无一个胜者。薛蟠不是,香菱不是,薛姨妈薛宝钗不是,宝蟾不是,金桂亦不是胜。

夏金桂一举动摇了宝玉的宝玉主义。“举止形容也不怪厉,一般是鲜花嫩柳,与众姊妹不差上下的人,焉得这等样情性,可为奇之至极。”宝玉先前说,“女子嫁了男人,染了男人的气味,就混账起来,各个可杀了”。哪知夏金桂却是先天就“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态”,不必坐等后天污染。

金桂的怨恨中,显现经济压迫的问题。“谁还不知道你薛家有钱,行动拿钱垫人,又有好亲戚挟制着别人。”

前文凤姐亦有怨言,“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呢。说出来的话也不怕臊!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显见得,经济出身决定夫妻间的权重。

八十二回,黛玉有“西风东风论”:“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黛玉论说,是回应袭人的关切,所阐发是妻妾之道,但是用之男女,也很适当。

薛家东风西风皆不是,乃是狂风大作乱作一团。

[责任编辑:杨程] 标签:风月 香菱 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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