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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画家赠画被卖:难道集体卖画就不算“卖”?

2013年05月31日 08:21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羊城

街谈巷议

说实话,看到某些文化人对拍卖赠画的解释,我觉得齿底发冷。

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美术界重量级人物、现任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广东美术馆前馆长王璜生28日怒发微博称,他于2000年赠送给广东某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贺画,还有其他艺术家共20多件作品,都一并被拿来拍卖。“太令人震惊了,文化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

从法律上说,拍卖赠画当然没问题,别人送东西给你,所有权归你,你爱怎么处理都可以。可是,法律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一个正常社会的运转,不能只依靠法律,还要依靠道德,依靠人品,依靠脸皮。法律,只是一个底线。譬如,有作家出一本书,郑重在扉页题上你的名字,管你阿猫阿狗都请你斧正,他还活得好好的,你就拿他的赠书去换钱,如果他在二手书摊看到自己的赠书,会怎么想?再举个例子,你过生日,你妈妈送你一个蛋糕,你说要减肥,不吃,扔掉喂狗,你想,狗和你妈会怎么看你?

事件还有一个“看点”是出版社方面的解释:这是集体卖,收入归集体。这逻辑真有些奇怪,中国式过马路过多了吧!难道一个人强奸叫强奸,一群人轮奸叫生理卫生课?

拍卖市场上,的确有不少名人名家私家题名的艺术品在交易,如果赠受双方都已作古,崽卖爷田,倒也可以理解。但是,像近日钱钟书的私人书信拍卖,人家妻子还健在,并且明确表示反对,拍卖却照样进行,就有些过分了。

这叫不合时宜。

还记得陕西那位在交通事故现场微笑的“表叔”杨达才不?他不是不能笑,只是,在事故的现场,面对着一具具遇难者的尸体,作为省安监局的负责人,却站在那里面带微笑,这种“不合时宜”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后果对他来说是相当严重的。

20年前,郑钧写过一首歌,叫《商品社会》,他说对了,这就是一个几乎一切都是商品的社会,处女有价,爱情有价,官位有价,幼儿园学位有价……或许只有脸皮没有任何价值。

道哥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画家 商品社会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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