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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将提前拍卖钱钟书书信 拒绝媒体采访

2013年05月28日 07:54
来源:法制晚报

近日,钱钟书、杨绛夫妇的书信手稿将被拍卖一事引发连锁反应。书信收藏人至今未作出解释,拍卖公司则表示不会撤拍。杨绛先生终被惹怒,于昨日发表声明称:如果进行拍卖,她将亲赴法庭维权。

争议事件

钱钟书一家书信

赠人反被拍卖

事情起于5月20日,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圣佳”)的一则拍卖公告。公告称,该公司将于6月21日举办名为《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拍卖会。

公告显示,拍卖会上将有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夫人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女儿钱瑗的书信将集中拍卖。公告一出,引发社会各界广泛争议。

引发争议的主要是如此私密的信件被公布、拍卖,如其中涉及钱钟书对同时期文学家的看法。如暗讽鲁迅传记“中间只字不道其原配夫人(朱安),国内外皆有私议而无声言者。”

以及钱钟书谈《红楼梦》英译本时说:“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乃细读之,文笔远胜杨氏夫妇(杨宪益与戴乃迭),然而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可笑可叹。”

杨绛不满发出三点声明反对拍卖

自家出于信任,将私密书信赠与他人,却反被拍卖将隐私公之于众,钱钟书遗孀杨绛先生对此十分不满。

杨先生于昨日发表三点声明,称坚决反对拍卖一事。如拍卖真的进行,她将亲自登上法庭,为自己维权。

杨绛公开声明

近来传出某公司很快要拍卖钱钟书、我以及钱瑗私人书信一事,媒体和朋友很关心我,纷纷询问,我以为有必要表明态度,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

二、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三、现代社会大讲法治,但法治不是口号,我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基本人权。我作为普通公民,对公民良心、社会正义和国家法治,充满期待。

拍卖公司拍卖提前一天公司拒绝采访

今天上午,记者在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原定于6月22日举办的拍卖活动被提前了一天,变成6月21日至22日。对于这个问题,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场地受限中拍卖。

今天上午9点半中,记者来到中贸圣佳拍卖公司,但其工作人员以市场部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收藏人说“不是我干的” 拒绝透露拍卖人

这些“不能公开说”的私信,被拿来公开拍卖,被公众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钱钟书书信手稿收藏人、香港《广角镜》杂志总编辑李国强曾对媒体称,自己与钱家私交很好,书信是钱家赠与自己的。

面对指责,李国强回应称拍卖不是自己所为,暗指另有他人。

他表示已接到杨绛先生电话,并承诺会做出书面回复。但至今,李国强既未透露拍卖的始作俑者是谁,也没有正式回复此事。

而在媒体连番报道之后,中贸圣佳的官方网站上,仍然挂着钱家书信的拍卖公告。相关负责人表示,拍卖本意是出于对钱钟书和杨绛先生的尊重,将这批书信面世会对现代文学研究提供新的资料。

该负责人称,征集这批书信耗时数年、用了很大努力,因此不会轻易扯拍,他预计拍卖会将如期进行。至于李国强暗示的另有拍卖委托人,中贸圣佳表示不便透露其身份。

法律专家拍卖私人信件应当依法禁止

对于钱家私密书信被拍卖一事,法律专家也对其中的违法侵权行为做出解读。

昨天,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权威法律专家,就此事件进行研讨。

专家们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当依法禁止。

对于信件持有者是否有权将信件拿去拍卖,有人认为持有者有处置信件的权利。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解释,名人信件上负载有著作权以及信息的隐私权,处理必须慎重。

“至于我写信给你,或者把信赠与你,并不一定意味着信件所有权的转移。”申卫星说,即便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信件是私人之间沟通的工具,具有很强的私密性。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种情况下收信人对于信件的处理方式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拍卖公司 Hawkes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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