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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仿古频上演 8个历史文化名城被“黄牌警告”

2013年03月01日 08: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赖 睿

商业利益驱动是主因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当年领衔编制了《聊城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按照规划,应当对古城建筑原样原修,并留存部分居民。然而,聊城地方政府只是采纳了该规划的部分内容,大片拆除老街区,并新建仿古宅院。“街巷的基本格局虽然还在,但里面的建筑全都变掉了,就剩了一条‘假裤子’。”

阮仪三说,很多人把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跟发展旅游等同起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为了发展旅游;发展旅游就应该尽快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保护就是为了赚钱,这一下又陷入商业开发的死胡同了,根本不可持续。

事实上,在丽江、平遥、乌镇等古城古镇旅游业兴起之后,许多地方也按捺不住,盲目跟风。“历史文化名城”的确是发展旅游业的金字招牌,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说:“进入旅游开发程序后,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在首位,把适度开发变成了过度开发,城市的文化性、原真性、自然性和生态性被破坏。”

然而旅游开发的目的并不足以解释全部。

有专家认为,很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出现大拆大建、保护不力的不良倾向,还与地方政府内部欠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有关系。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谋求升迁资本,在任内急于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快速提高GDP。

“主要还是源于土地财政的老路子。”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柳肃说,“文化遗产第一条原则就是原真性,这就要求保证传统生活的延续性。如果为了做旅游、搞商业,把老百姓全都赶出老街区,那原真性就大打折扣,生活的延续性就完全没有了。”

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

推倒重来的聊城已经成为负面典型。在2012年6月召开的“纪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三十周年论坛”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痛批“拆真名城、建假古董”的行为,直接点名聊城,“成片历史街区被拆掉,统一建仿古建筑,一个设计图纸、一个时间建出来的”。

根据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性影响应该追究相应责任。

“但终究还是缺乏一个退出机制。”柳肃说。近年来,业内不少专家学者一直建言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的退出机制,如保护不力可取消其称号,但此提议至今未取得实质性回应。

这次由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下发的通知中,只提到要将整改情况于今年8月31日前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请示国务院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也没有看到具体的“退出”或“除名”字样。赖睿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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