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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售“防小三险”每年最低缴费3000元引争议

2012年10月25日 08:46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陶叶

[热点冷眼]保险能“保”住爱情吗?

有媒体报道,近日某保险公司推出一款保险产品,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保险最低缴费额是每年缴费3000元。如果夫妇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

有网友把这份保险称之为“防小三险”。保险能防住“小三”、“保”住爱情吗?新华网记者就此收集整理了网友的意见,并采访了相关专家。

保财不能保感情

记者查阅这份保险产品相关资料了解到,这份保险由“爱你一生婚姻两全保险A款”与“附加爱你一生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除了保障婚姻,还能有额外的分红收入。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这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获得剩余的部分。保险所能保障的仅是女方离婚时能拿到相应权益,至于婚姻是否牢固,在保险说明中也明确指出,夫妻在购买上述保险后,一旦离婚,不会对离婚之事赔偿。

网友“爱情连连看”说:“这份保险看起来主要是保障女方的权益。现在‘小三’被称为‘婚姻杀手’,尤其在许多中年夫妻间。这保险公司挺‘与时俱进’的,难怪被称为‘防小三险’。”

网友“掌柜升级到商人”说:“婚姻和感情的破裂恐怕不是一份保险能保得了的吧?这大概是保险公司的一个噱头。有没有小三,离不离婚岂是一纸保险能决定的?”

网友“纠结得烦”说:“爱情破裂了,即使买了保险也只能挽回点钱财,却挽回不了感情。联想到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明星离婚事件,感情这东西其实是最不“保险”的。”

黎小姐刚刚和男友领了结婚证,她说:“我倒是觉得这个险种不错,但是咋跟老公说让他买呢,说了会让对方以为自己不信任他,好像刚结婚就想到离婚的事了。”

实质上是分红保险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前夫妻双方约定了保险的受益比例,但夫妻在购买上述保险后,一旦离婚,如果丈夫不愿续保,保单就需妻子继续支付保费。如果离婚后双方都不愿意续保,那么保单就会失效,届时本金的返还等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保险条款来执行。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分析,这种保险实质还是分红保险,与一般的分红保险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对于投保人的限制,即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

李滨表示,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一些婚姻险、爱情险实际上是迎合民众对婚姻不稳定的担忧而推出的险种。但这种保险与分红险没有本质区别,还是属于投资类和储蓄类的寿险产品。虽然判定保险事故的发生也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仅是将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及不确定的分红在扣除业务员佣金及保险公司营运成本、利润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妻子或者丈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对于有些家庭来说,投保这一险种,有可能引起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不信任,反而不利于家庭稳定。

“这个保险的特点是缴费较高,但保障程度较低。婚姻关系一旦破裂,妻子或者丈夫获得保险金给付与其所缴纳保险费相当或基本相当。”李滨说。

为婚姻上“保险”关键在于提升自我价值

知名作家、情感专家苏岑认为,从“防小三”的角度上来说,这一险种没有太大作用,但这份保险的积极作用在于对婚姻弱势一方的补偿。没有买这份保险之前,如果由于丈夫出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妻子得到的补偿是微乎其微的。但是买了这份保险,就等于给了女方一定数额的固定的补偿金,而且结婚年限越长,获得补偿的数额越多。

“在婚姻中男性和女性的生理规律不一样,男性到了一定的年龄之后,社会地位会有相应的提高,‘职场生存期’一般较女性更长一些。但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婚龄的延长,会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这份保险倒更像是‘青春损失费。’”

对于网友关注的现实生活中该如何“防小三”?苏岑认为,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夫妻关系表现得越来越脆弱。“要想真正防‘小三’,最重要的是凸显自我的价值,让对方觉得在他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婚姻关系才能更牢固,这样才是为婚姻上‘保险’。”(新华网记者陶叶)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保险 热议 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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