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四十六条受热议 大陆音乐人难靠创作生存
记者 黄佟佟 发自广州:4月3日深夜,著名作词人李广平在微博上发现了一条关于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草案的微博,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李广平细心阅读,内心生出寒意。一个小时后,他发了一条激愤不已的微博:“所有可爱的音乐人们啊!完蛋了!!”这条微博由此引发了轰轰烈烈的音乐人微博维权案序幕,几天之内被转发超过20000次,高晓松、宋柯等圈内大佬们相继转发并写长文,痛陈著作权法对音乐人的伤害,指出这是“中国音乐版权环境空前恶劣”(高晓松语)的时候。内地的音乐版权环境究竟有多恶劣?内地音乐人的生存状态如何?本报独家采访四位华语音乐界的资深人士,从创作、发行、版权代理的角度再度审视中国音乐版权现状。
李广平(著名作词人):
音乐链中,词曲创作人的收入垫底
李广平是广东人,个子虽小,但不妨碍他身上的侠义之风。作为中国音乐流行音乐协会的副秘书长,他常奔走在各种事件里,包括这次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不公奔走呼号。作为上世纪90年代广东流行音乐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一共写过八百多首歌,代表作有《你在他乡还好吗》、《潮湿的心》等,但就算是这个行业的老行尊,他依然坦言写词只是他的业余工作,单靠写词,根本养活不了自己。
时代周报:有人说著作权法修正案其实没有音乐人说的那么严重,其实是有利于传播的,作为维权活动的主要发起人之一,你怎么看这种说法?
李广平:那是他们冠冕堂皇的说辞,目前没有人能说服我。《春天里》给旭日阳刚唱火了,可你站在汪峰的角度他不得气死啊?!问题的实质是什么?问题的实质其实是典型的公权力对私权(也就是属于音乐人的著作权)的剥夺和践踏,创作歌曲是音乐人唯一的财产,最后的底线。请问音著协到底是什么性质?它是文化部版权局和中国音协联合成立的全国性的音乐著作权的管理机构,但就是这个协会,剥夺了音乐人的议价权。
时代周报:能举个例子吗?
李广平:比如说刀郎演唱《打起手鼓唱起歌》,交了几百元到音著协,作者施光南的遗属去告他的时候,一审二审都赢了,但在最高法那里输了。站在施光南的立场上是不是很冤?我凭什么就得接受三百元就把歌让给你?我要是认为应该是三千元、甚至有些人认为是三万元呢?应该充分尊重著作者的意愿啊。
时代周报:目前大陆的音乐版权究竟是一个什么状态?最常规的说法是互联网免费下载让音乐凋零。
李广平:互联网绝对不是让音乐凋零的原因,相反它加强了传播。阿黛尔是目前英国最红的女歌手,唱得奇好无比,为什么她依然可以在欧美两地卖出1000多万张的CD?光是在美国,她就卖出了600多万张。这个例子说明,不是传播媒介的改变使音乐凋零的,大陆音乐版权最大的问题是人心,人们对免费午餐欲望太强烈了,中国人对版权的尊重还没有形成。美国有iTunes,这个东西救了唱片业,乔布斯对唱片业的贡献是我们无法想象的,iTunes每年有十几个亿回报给唱片业,美国人也从互联网听歌,但是他觉得好听还是要去买唱片的。美国人买唱片,就像去菜市场买菜,拿一个筐买,一买十几张。大陆不是,我们对喜爱的歌手,宁愿在网上听也不去买他的一张唱片。这个法出来以后,就更是雪上加霜了。它根本就不是鼓励创作、鼓励竞争,它是赤裸祼地对著作权人的打压。无论是歌手还是音乐人还是唱片业的从业人员,目前没有看到有人赞同这个草案。如果说我们全行业的人都误读了这一条,那只说明我们这个行业对翻录音乐制品是多么的深恶痛绝。
时代周报:作为一个写词人,你觉得在中国做一个创作人能养活自己吗?
李广平:用狄更斯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互联网时代,音乐制作的门槛降低了,新歌前所未有的多,每天光是新浪的微音乐首发,就会吓你一跳。
时代周报:这个钱到底谁挣了?
李广平:你知道彩铃多可怕吗?一首歌的彩铃会下载过千万次,这个钱到了哪里?很少很少的钱到词曲作家的手里,大部分是运营商拿走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还有中间的所谓电信代理商。其实音乐喂饱了很多人,可他们不是音乐人。
时代周报:在这个行业里,活得最好的人能够挣到多少钱?
李广平:活得最好的人是歌手。全中国年收入在3000万以上的歌手有几十人,像王菲这样的肯定过亿。其次就是演出商,他们通过运作各种各样的演唱会,收入是非常高的。再然后是大大小小的网络歌手,像《爱情买卖》,人家在中国夜总会非常受欢迎,一个月演出在20次以上,一个月的收入应该是几十万……垫底的是词曲创作者。从现在的形势看,你只有免费将你的歌曲放到网上,让别人都知道你,才可能通过演出来挣到一点点版税。
时代周报:词曲创作者的版权到底是怎么收的?比如有歌手在演唱会唱了你的那首《你在他乡还好吗》,他是不是要付钱给作词人作曲人?
李广平:你问得太好了!法律规定,每场演唱会都要交纳作品使用费,比例是演唱会门票收入的2.5%-7%。全国每天有几千场演唱会,可音著协收不到钱。一方面,音著协没有这个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演唱会的组织者没有缴纳音乐作品使用费的习惯,除非音著协去告他们。这个(收入)本来是我认为词曲作家梦想中最大的一块蛋糕,却一直没有落到我们头上。
时代周报:想问一个比较隐私的问题,像你这样的知名作词家每年可以从音著协收到多少钱?
李广平:你要记住,中国没有专业的作词人,没有!靠写词是养不了自己的,早就饿死了。作曲家也是。我的收入靠一些活动的策划,写歌是我一小部分的收入。前几年卡拉OK收不到钱的时候,每年只有几千块。最好的是去年收到了四万块,我记得黃霑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们大陆的音乐人都很可怜,按照你们歌曲红的程度,每年应该会有过百万的收入,如果你们不争取音乐版权,你们永远都发达不起来。
时代周报:在大陆,靠版权是过不下去的。
李广平:台湾音乐界有一个名言:最红的那首歌一定可以买一辆宝马—那还仅仅只是词曲作家,不是歌手喔。写《谢谢你的爱》的台湾作曲家林秋离,最火的一年,收了80万台币的版权费。但在大陆呢?高晓松算是填词人里过得最滋润的,主要收入是当评委。毛宁一场演唱会将近40万元,但是写《涛声依旧》的陈小奇能收多少钱?
时代周报:也就是说在台湾和香港,好的创作人可以过得很好,但在大陆就不一样。
李广平:对。所以我老是跟年轻人说,我们是入对了行业,生错了地方。所以这一次的著作权法修正案是一个很好的普法过程,让我们音乐人都细读了这个法律,原来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真读的,一旦认真读了,会学到很多东西。
周小川(唱片公司发行人):
在内地找不到地方买正版
周小川是星外星唱片公司老板,四年前,星外星就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唱片发行公司,和金牌大风、华纳、天娱传媒、BMG、环球、滚石等国内外著名唱片品牌展开各种合作发行唱片。关于这次的《著作权法》草案,他有他的看法。
时代周报:唱片业很惨吧,宋柯现在都去卖鸭子了。
周小川:我觉得宋柯去卖鸭子只是一个噱头,我个人认为他没有离开这个产业,他现在在整合一些版权资源,做一些运营。后来宋柯又说,音乐不死唱片(所有的实体唱片)死了,我是完全不认同的。
时代周报:为什么?
周小川:不随便瞎说,我们举些实例。去年,阿黛尔全球卖1800万张实体唱片哦;Lady gaga去年在美国本土卖了500万张;泰勒?斯威夫特,去年那个格莱美最佳先锋民谣,她第二张专辑在美国发行,第一周就卖了105万张。在内地的话呢,我们以前做过一次广州、深圳的调查,大概有一百家店,97%是盗版碟。这个事实表明中国还是有很多人在买唱片,可是97%都是盗版。
时代周报:为什么买到的都是盗版?
周小川:以前唱片市场的管理部门是文化部,文化部在2008年把这个管理权移交给了新闻出版署,移交了三年还没有移交完毕,没有移交完毕的地方就三不管。所以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沃尔玛超市、家乐福、新华书店都在卖盗版。只有盗版商才能低成本进入这些超市,我们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们最可怜的是什么?是音乐的销售市场很小。中国至少有100亿元的销售市场,唱片市场是死的吗?没有。如果说要死的话,按行内人去看,绝对90%是盗版造成的。我去台湾、香港走了一轮,发现在台湾、香港找不到地方买盗版,在内地找不到地方买正版。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如果在中国大陆找不到地方买盗版,中国音像产业至少要翻十倍。
邓伟标(作曲人):
整个唱片工业早就完蛋了
邓伟标是广东知名的作曲家、制作人。20世纪90年代,曾任太平洋影音公司总经理助理,包装合作过的歌星包括王磊、光头李进等……从2005年开始,他改行制作没有人声、没有歌词的室内音乐。他说在当下的音乐市场,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时代周报:你主要靠什么为生?
邓伟标:我每年都有大量作品的委约,就是委托合约。唱片公司委托我创作,我收稿费。一年会做三张CD,收入不太方便说,养家糊口还行。坦白说,我在这个国家,绝对是前十名。在大陆单纯靠作曲生存的应该数不出十个。
时代周报:两岸的音乐人,哪个地方的活得最滋润?
邓伟标: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当然是香港。香港是完完全全按照英国法律,很严谨;台湾总是有人钻空子。但总的来说应该是台湾,因为香港的市场真是太小了。
时代周报:林夕每年是不是收很多钱?
邓伟标:现在的市场不好,林夕都是先预收5000港元版税,然后版税扣回5000港元,剩下的都按版税结。以前市场正常的时候,无论多大牌,连黄霑、顾家辉都不会预收的,因为大家信得过。现在就不同了,因为有很多做完以后就没有版税收了。
时代周报:你如何看待这次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草案?
邓伟标:大陆的整个唱片工业早已经被盗版摧毁了,早就完蛋了,在唱片工业生产链还没有正式成型的时候就已经完蛋了。我们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一天有过正常的唱片工业,80年代末90年代初,本来是可以将中国唱片工业创立起来的,结果这个生产线大部分都去做盗版了。如果在这一次新的修改还不着重保护著作权的话,整个音乐就没有办法往前发展。以前一直没有人关心著作权法,大家当它透明,第一次关心就发觉怎么那么多问题啊。其实以前那个是更惨不忍睹的。
向雪怀(香港著名作词人)
很多时候,政府应该做点事
向雪怀是香港著名作词人,在内地音乐人的心目中,他地位崇高,甚至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内地所有的音乐创作人都应该感谢他。他写出了那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谭咏麟的《朋友》、关淑怡的《难得有情人》、黎明的《夏日倾情》等都出自他手。在音乐版权方面,他更是香港和内地音乐人的引领者。1987年至2005年,向雪怀担任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理事及副主席,该会是香港唯一合法演出版权授权机构,会员超过3000人,去年收入达1.2亿港元。向雪怀在这里服务超过18年,建立了全亚洲最好的一套营运制度。
时代周报:有人称你“版权专家”?
向雪怀:1997年后,我去了BMG,负责全香港和中国的版权公司。一九八几年就进入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服务了18年,做到副主席就辞任了。版权分几种,一个是演出的版权,香港是由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负责的;一个是制作版权,就是卖的CD那种。2000年以后,我将华语音乐和韩语音乐推去iTunes。当时内地的天娱的李宇春她们、快乐男声、《老鼠爱大米》等都是我推广到美国。
时代周报:很多内地音乐人说很感谢你。
向雪怀:1987、1988年的时候,我到了广州。在“扑通一百”碰到了好多内地音乐人,我是最早将王文光的《My Shirley》带到香港给李克勤唱的。当然,之后就有华纳的唱李海鹰《弯弯的月亮》,也有黄凯芹唱许建强的《晚秋》。我做徐小凤专辑的时候,找了《梁祝》的何占豪谱曲,还找了崔健的《一无所有》、《南泥湾》让徐小凤唱,应该说我很早就将内地的音乐人带到海外,那时内地音乐工业还没成立,那些音乐人通过香港的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收到版税。一九八几年到一九九几年,王文光收到的版税接近20万。
时代周报: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主要担任什么职责?
向雪怀:香港最成功的,是有99%的会员都愿意成为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的会员,它是唯一一个能够代表全部作家的利益的团体。作家本身跟唱片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作家是一个个体户,分散开来本身是没有力量的,一个人是很难跟一个大的集团去谈判的。但是,当所有人集中力量之后,就有一个很大的谈判条件了,内地本身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是授权不完整。
时代周报:实际上一首歌的版权是归作词人、作词人以及演唱者共同所有,对吗?
向雪怀:记住,歌手不是创意工作者,他只是演出者。一首歌无论冠名权还是利益权都是原作者的,不属于歌手。一个歌手收几十万演出费的时候,他不会分钱给作词人、作曲人。在哪一种情况下作词人、作曲人可以拿到版税呢?唱卡拉OK的时候,可以分到一点钱,千分之一。创作人很难。
时代周报:管理版权实际上就是一个维护创作人利益的问题。iTunes那个对版权是不是特别大的保护?
向雪怀:iTunes是最早也是最成功的。当时在美国也是吵得很厉害的,后来美国政府颁了一个法例,什么都不管,拿一亿美元出来,保证金的那种。所以,如果政府不放手,这些争吵是不能解决的。所以很多时候,政府应该做点事,如果美国政府不出手,美国也不会成为版权法的先驱者。
时代周报:你写过的那么多歌里面,哪一首歌是传唱率最高、给你带来最多收益的?
向雪怀:很奇怪,原来唱得最多的当然是《朋友》,现在是《讲不出再见》、《夜半小月曲》和《难得有情人》。内地收的版税不太多,一年就1万多到2万。香港比较多。内地的数据系统不好,应该建立一个比较好的数据系统,每个晚上的卡拉OK里应该有一个抽样大概的数据。
时代周报:在版权上,你觉得内地和香港最不同在哪里?
向雪怀:你有没有发现内地的创作型歌手特别多?这就是内地版权制度带来的问题。香港的创作人有较好的法律保障,他们可以专心创作,但内地创作者一定要自己唱,让自己在演出上赚到钱,因为单凭歌的版权很难收到钱,这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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