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在7月13日发出通知,声明自己是唯一进口网络游戏审批部门。这一通知和通知引用的声明来源表明文化部在4月27日发布的《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报工作的公告》可能有误,进口游戏的审批可能无需报文化部。
4月27日文化部关于游戏内容审查的公告中,称根据文化部“三定方案”和相关规定,文化部负责对进口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前置审查。这一公告跟版署7.13通知显然有抵触之处,版署7.13通知发出之后,多玩记者第一时间对比了国务院发布的“文化部三定方案”和“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方案”,发现文化部公告中的政策来源并不明确。
此前在文化部公告之后,审批的流程是:报文化部进行前置审批——报当地新闻出版局——报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报新闻出版总署。
如按版署7.13通知精神,实际上应该是:报当地新闻出版局——报省级新闻出版局——报新闻出版总署。
这意味着魔兽世界的审批少了一个可能会造成很久延迟的步骤,可以早日玩到游戏,而以后玩家也无需在文化部网站上查询上面是否有魔兽世界通过审批的名单。
新闻出版总署特别指出:
根据2008年7月中旬国务院发布的“三定方案”规定指示,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9号),版署负责“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任何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服务,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具有网络游戏出版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
主要规定了文化部对单位和作品内容的审批,该决定发布于2004年6月29日。
193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文化部
194 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 文化部
重新规定了文化部的主要职责,将原属于新闻出版总署的动漫、网络游戏管理 (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文化部。该文件发布于2008年7月10日。
三、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0号)中,第一条就提及: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文化部。
四、在2008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新闻出版署职责范围中,与网络游戏审批有关的项目主要有: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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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夜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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