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季羡林先生的弟子钱文忠在博客上一下挂出3篇博文,向散布对他和季羡林先生之子季承不利言论的王如和李玉洁等人“开战”,并挂出了由律师代表他和季承发出的两则“严正声明”。
声明中说,对王如、李玉洁等人的出格言论,他们将随时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两个声明中并未就之前的矛盾焦点——钱文忠博客上曝出的李玉洁隐匿季老的财产和藏画——提出任何要求。
前天,季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专攻李玉洁方疯狂污蔑的问题,关于季老遗产问题,因为目前事情太多太忙,放到下一步处理。对于钱文忠博客中曝光的李玉洁隐匿季老的财产和藏画,季承说,这部分财产已经被他们查出来了,目前这些财产都已经不在李玉洁手上。
“有关的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藏画也被封存,静待下一步处理。”季承说,作为季老的儿子,他有权到银行查账,发现李玉洁隐匿季羡林先生的多个账户,隐匿的金额至少达25万美元,还有30多幅藏画被其隐藏。“她一直隐瞒不说,这些财产就是她偷的。”
“关于父亲遗产的处理问题,也不会拖得太久,就在最近吧。”季承说。至于是否会对李玉洁等人的言论采取法律行动,季承的态度却并不强硬,“看她们道不道歉,如果道歉的话,也就算了”。
钱文忠的声明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受钱文忠先生的委托,指派陈刚律师、屠磊律师(下称“署名律师”),就王如、施汉云等在钱先生恩师季羡林先生的追悼会上无端指责钱先生盗取季老宠物乌龟并在幕后指使他人抢夺季老财产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钱先生系季老弟子,与季老情谊深挚,对季老无比尊崇,与季老家人亦保持着亲近而融洽的关系。季老仙逝,钱先生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不曾也不会盗取包括乌龟在内的任何季老宠物或其他物品,更不可能在幕后指使他人盗取、抢夺季老财产。二、王、施二人的相关指责完全没有事实依据,不仅侮辱了钱先生之人格、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钱先生之名誉。该行为不仅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更可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诽谤罪。
三、有鉴于此,署名律师敦促侵权者尽快公开向钱先生赔礼道歉,并不得再散布任何损害钱先生名誉之不实言论。否则,署名律师将根据钱先生的委托采取包括提起民事诉讼乃至刑事自诉在内的一切合法手段维护钱先生的合法权益,届时侵权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四、绝大多数媒体在本次事件的报道中能秉持公正立场,客观、全面地进行报道,钱先生深表感谢。但极个别媒体及作者未核实相关事实即对本次事件作出片面的、不实的报道,甚至对钱先生进行恶意攻击。在此,署名律师亦提醒该类媒体、作者注意职业道德及新闻报道、评论所应遵循的规范,而钱先生亦将保留对该类媒体、作者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之权利。
特此声明。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 屠磊律师2009年7月24日
季承、钱文忠的声明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受季承先生(下称“季先生”)、钱文忠先生的委托,指派陈刚律师、屠磊律师(下称“署名律师”),就李玉洁女士、王如女士近日通过短信等形式向媒体散布季先生、钱先生合伙逼死季羡林先生(下称“季老”)之言论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如此前的声明所述,钱先生系季老弟子,而季承先生更是季老唯一的儿子。两位先生与季老均是至为亲近的关系,对季老敬爱有加,没有也不可能做出任何损害季老生命健康之行为。
二、季老以九十八岁之高龄仙逝,实属自然。国家及相关部门均未对季老的过世原因有过任何质疑或非常结论,故李、王二人的上述言论同样完全没有事实依据。而由于本次指控之内容系指两位先生需对季老的过世负责,故性质更为恶劣、情节更为严重。季先生和钱先生随时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让侵权者乃至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特此声明。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 屠磊律师2009年7月25日
□江哲
凤凰网读书专题:季羡林病逝
相关阅读:
相关评论: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江哲 编辑:严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