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正午,美国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历史上第一次,一个黑皮肤的人掌握了世界的权力之巅。而在仅仅12年前,他还只是一介平民;4年前,他的职务不过相当于中国一位普通的省人大代表。35岁才步入政坛的奥巴马,没有显赫的身世背景,没有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甚至也不曾从基层干起接受常年的培养和考验,是什么令他如此平步青云?

 

一个屡遭家庭破裂、为自己的身世而茫然而堕落的问题少年,怎样成长为一个怀抱万丈雄心,要为美国奉献自己的热血青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求学经历,显然对奥巴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似乎也已成国内“名校”声嘶力竭的口号。须知真正的一流大学,不但教授知识,而且打造观念;不但需要引进国际标准的体制,更要卓越的传统和精神。大学生产不出总统,但却能让每一位学生都感到自己应和总统一样担负起国家的责任,而不是仅仅想要拿张文凭,找份工作,做个白领或公务员。

“小混混”上哈佛,还是优秀毕业生
 

奥巴马坦言,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自己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少年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的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他在自传中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烟酒、大麻……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

放荡不羁和英俊的奥巴马还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高中毕业前,他竟将已经交往了很久的女友甩掉,闪电般地与另一名只有15岁的白人女孩交往。在这之后,兴奋到极点的两人直接前往酒店开房!可是没过多久,这位尚未成年的女孩也一样惨遭抛弃。【查看内容】

好在这段“街头混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上世纪70年代末,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

3年社区工作者的经历让奥巴马决心要从事公共事业,为下层民众争取权益。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奥巴马来到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就读期间,他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首位黑人社长。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 【查看内容】

美国大学:锐意打造精英意识

美国是最早、最明确地把培养高素质公民确立为教育日标的。它的大学要培养的是精神独立、创造力丰沛、能与社会沟通而不是与之隔离、有责任感和服务社会的热情的人,他们有能力捍卫民主和创造国家的持久竞争优势.是引领社会健康发展的中坚分子。这样的人自然在社会精英之列.但这是民主社会需要的平民化精英。对大学来说.如果走出大量缺乏竞争力的平庸者,这是大学的失败;如果学生经几年大学生活浸润一个个变得优越感十足、自以为高人一等,同样是大学的失败。所以美国大学面临一个持久挑战:既要避免教育平庸化,又要避免走脱离大众、有悖公平的精英主义方向。 【查看内容】

美国能够如此长盛不衰,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一套培养精英的办法,避免了中国那种“富不过三代”的宿命。如今美国种族和文化多元,犹太人、黑人、亚裔纷纷崛起,打破了盎格鲁撒克逊对精英教育的垄断。

你是不是精英,不在于老子给你留下了什么,不在于你有多么高贵的嗜好,而在于你对周围那些和你享受平等权利的人有没有感召力,人家愿不愿意跟随你。也就是说,别人愿不愿意推举你为他们的领袖。不管是从政还是做生意,这种能和大众沟通的“人气”是成功的前提。【查看内容】

 

奥巴马的全名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州火奴鲁鲁。奥巴马出生后不到一年,他的父亲老贝拉克便抛弃了母子二人。当教师的母亲不久改嫁一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外国学生罗罗·苏托洛。奥巴马6岁时,被母亲和继父带到印尼。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他被送回夏威夷,与外祖父母住在一起。【查看内容】

第一任美国总统华盛顿
哈佛大学毕业的肯尼迪总统
从哈佛走出的优秀毕业生

哈佛培养出无数优秀的毕业生。有七位美国总统毕业于哈佛,如富兰克林.罗斯福,约翰.肯尼迪和现任总统乔治.布什。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曾获得哈佛荣誉学位。同时还有40多名诺贝尔奖得主来自哈佛。

严格地说,参议院是立法机构,参议员算不得公务员。但是和中国的公务员考试一样,当选州参议员是一个美国平民走向政坛的入场券。从某方面说,这场“考试”的考官更多,考核内容更复杂,因此更加艰难;但从另外的方面说,这场考试或许更容易……

平民到参议员:一路畅通
 

奥巴马回到芝加哥后指导了一次选民登记活动,使当地的黑人选民数量大幅度提高,从而改变了芝加哥的选举形势。奥巴马因此被当地杂志誉为“一颗政治新星”。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潜入选举政治。凭借比对手高明的竞选方式,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13区——海德公园区以大幅的优势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两年后取得连任。【查看内容】

美国选举:当领导没有那么难

每次地方选举都是对地方政府官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次检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地方政治家们必需面对的现实。通过选举,许多年轻有为的政治家脱颖而出,逐渐成长为政治明星。落选的官员也没有什么失意,或是总结经验、东山再起,或是另辟蹊径、投身其他领域。说它经常,是因为选举每年都会进行,有时还不止一次。【查看内容】

选举是他们参与政治过程的最主要的途径和他们政治权利最主要的体现。在美国,“人民是主人,官员是公仆”的观念深入人心。人民当家作主在地方政府一级体现得最鲜明。因为地方政府时刻都在当地人民的直接监督之下,每年的地方选举,时刻在提醒地方政府官员们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查看内容】

 
奥巴马的自传

为了制造卖点兼“洗掉”早年吸毒、滥交的污点,他精心炮制了一本回忆录——《父亲的梦想》。在书中,奥巴马设计了一个老掉牙的“发现自我”的故事,结局就是主人公浪子回头。奥巴马曾对他朋友说过,他最喜欢的一句关于民权运动的话就是:“背不起十字架,就戴不起皇冠。”他写这本书,就是要给自己积累政治资本。【查看内容】

奥巴马和选民在一起

州参议员——联邦参议员——总统。奥巴马的三级跳是如此轻盈,如此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所谓参议员并非行政职务,只相当于中国的人大代表,也就是说,在担任总统之前,奥巴马从未担任过实在的行政职务,也从未切实应对过具体的行政事务。能设想让一个连县长都没干过的人,一夜之间掌握一个庞大国家的政务么?美国能!

民主不问出身:美国成就奥巴马
 

奥巴马在2004年7月应邀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奥巴马不负众望,一讲成名,3个月后,他以70%比27%的高票当选为联邦参议员,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同时又是第三位普选产生的非洲裔联邦参议员,也是目前国会中唯一一位非洲裔参议员。由此,奥巴马正式登上全国政治舞台。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总统选举。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赢得大选,成为新一任美国总统。 【查看内容】

美国人怎么选总统?

美国的选举,完全是公民自发参与的事,选举是最能调动公民爱国热情、主人翁意识,激发公民责任感。一旦人民选择了一个领导,就意味着他得到了人民的授权来推行竞选提出的政策,那么政府就获得人民强大的支持力量,从而能有效地推行。【查看内容】

对国家的期望、个人信仰和道德观继续决定着美国人如何选定总统,但偶像崇拜的作用也无法忽视。当奥巴马参选民主党候选人时,美国的好莱坞迷和电视剧迷都呆住了,因为当他们看到奥巴马时,他们首先的感觉是,此人是不是从好莱坞大片或者某一部红遍美国的电视连续剧(例如《24》)里走出来的?【查看内容】

 

美国梦中强调机会均等与个人奋斗是它的优点所在,但是它的缺点是有时忽视了个人家庭环境的影响与继承财富的关系,即机会均等,片面强调个人努力,将没有成功之人的原因全部归咎于他们不够努力。这样会大大削减对贫困人群的资助力度。 【查看内容】

“美国梦”

奥巴马意气风发之际,正是美国政治经济影响力衰落之时。无论是发动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继续的两场战争,还是重创华尔街的金融海啸,都令这个世界超级大国尽显疲态。众多美国选民此时选择奥巴马,或许期望借他的“美国梦”照亮这惨淡现实。 【查看内容】

 

奥巴马胜利了,但胜利的不但是奥巴马。还有几百年来这个国度为消除种族歧视所作的所有努力,它们在今天得到了最后的证明;还有优雅退场的麦凯恩及其竞选团队,作为失败者他们保持了一个文明世界应有的尊严;更重要的,还有保证这些胜利的那一切:制度、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