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与诗歌
当年徐志摩与陆小曼合写戏剧《卞昆冈》中由瞎子演唱的歌词《偶然》,被不少读者误认为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情诗,以致林徽因因诗增加了读者心目中的形象魅力,即便她写的诗一再表达人生空幻之感,也被多情的读者们理解成她在慨叹错失连理。席慕容在车上邂逅路旁一颗开花的树,那满树的灿烂使她用暗恋者的口吻写成《一棵开花的树》,也被少男少女们当成美好的爱情追忆而回味无穷。这些被误会的情诗为何得到人们的喜爱?原因在于诗之深情可以改变凡俗世界,激发读诗者的情感暗流,这也是诗存在至今的理由。
在今天这个情感被玻璃反射、被水泥封锁、被高楼占领和被轮子碾压的时代,谈情和说爱都像要在空中建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由《星星》诗刊推出的李少君自选诗歌特辑《深情集》,是不是显得有点矫情?凭他这把年纪,假若要去当一回张生,也没有红娘敢为。所以,读者不要相信他的“深情”,不要把所有有情的诗都误作爱情诗。
的确,那没有致意对象的《致》,看上去像“爱情”的陷阱,但我们注意留到最后的那只手,“仍在不停地挥动”,它并不是痴情地对着心上人表达难舍难分,而像是表示它无法放下世间一切这只手不是佛家的手,是儒家的手。因此,当我们在另外一首诗中,又看到一只握着垂杆钓海的手,也别相信那“一根线就将整个大海牵起来”(《垂杆钓海》)的自语,它不是耍滑头,它想说的是人被世界唤醒之后,总得做些什么。
真的,不要轻易相信诗人。即便李少君有时像初学者,会直露地写出身体要住在“有女人的房子里”这类句子,也不要相信。他只不过借女性来证明自己是男性,而男性,志当存高远。他“深情”的目光里,女性形象常常五花八门,并不纯情,自然更入眼,南渡江,西湖,古村落,溪塘、故乡等是他的所爱。我有点不太明白李少君既然喜欢这些江湖山水,为什么又不铺张一点,多多描绘江湖山水之美,然后沉迷、寄情其中,就像王维、李白那样。他总是喜欢写他路过江湖或想起山水时的心情,不免有点儿欧阳修的意思,“醉翁诗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一理念而已。不管是哪里的江湖山水,对李少君来说,它们本身等同于诗。因此,我更愿意相信他“深情”的对象不是什么美女,而是自然,是诗。
山水跟隐士在一起才显出高山之高和流水不腐。李少君写山水又写《隐士》,写了《隐士》还写《新隐士》。《隐士》有点奇怪,不是嵇康那一类的名士,“隐士,就应该居住在像隐士藏身的地方/寻常人轻易找不着/在山中发短信,像是发给了鸟儿/走路,也总有小兽相随”,这位隐士好像不太能沉得住寂寞;《新隐士》也令人生疑,他说“我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动情/包括美人、山水和萤火虫的微弱光亮”,隐住了吗?
不知李少君有旧隐士还是新隐士之愿?感觉他不太像要绝缘尘世的人。热心组织参加政府和民间的文艺活动,自己开设一博客,以民间身份按月推选好诗,有时郑重其事地为当下诗歌现象命个名儿,引得某些人发愣,某些人发飙。
李少君的诗歌语言不太轻快、婉转和流畅,比较粘着,喜欢瞬间冒点火花,再来一下戏剧性的小突转,如《傍晚》先写呼唤父亲回家的场景和夜色的变化,“父亲的应答声/使夜色明亮了一下”,这是情的闪亮。他还竭力去把捉一些不变的东西,如《黔地》中的古朴人情,《高处的灯光》中的诗人之灯,《神的家里》那原野的星星、山间小溪、小羔羊等,也许是为与今天有鲜明对比,让这些诗歌竟显出浪漫味儿。那飘散着滚滚红尘的今天又如何?他写《医院》,写《寺院》的虚空,《安良旅馆》小镇上的敲门。在《两代人》、《远游者说》中比较了过去与现在、高原深山与都市生活的不同,比较之后,李少君说起自己的远游志向,“以一颗朝圣的心,把远行当修行”(《远游者说》)。不过,让我疑惑的是,这种远到底有多远?它的起点在哪?终点又在哪?海南,远吗?呼伦贝尔草原,远吗?天空,远吗?神离我们,又有多远?还有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在哪里?读李少君诗歌时使我突然惊醒。
“深情”吗?如果这是“深情”,那么我们也深情起来吧,写下的不仅仅是个人世界中的一己之爱,这样或那样念想、困惑,都可以诗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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