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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后期 鲁迅作品成语文唯一的文学教材

2013年09月13日 14:08
来源:渤海早报

“人教版义务教育教材删除鲁迅作品”的新闻一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面辟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编写的各套教材中,鲁迅作品都占了较大比重。在这套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7-9年级中,鲁迅先生的文章有6篇之多,入选作品数量排在课文作家首位。”

“文章有6篇之多,排在课文作家首位”的背后,教材中鲁迅文章数量逐年减少也是不争的事实。杭州一位陶姓中学语文老师向记者谈及“鲁迅作品逐渐被弱化”的感受,“从考试的重点来看,鲁迅的作品一般会在单元考中作为重点,但如果是统考,已经不再是重点”。这位语文老师将这一现象视作“时代的趋势”,并作坦然接受的态度。

事实上,如果将“鲁迅作品入选教材的数量”看做一种趋势,那么这种趋势曾经历过一个复杂的变化。有人将其形象地比喻为“抛物线”——这条抛物线的顶点在“文革”时期。

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鲁迅刚刚蜚声文坛,国内一些著名的学校就开始选用鲁迅作品,如《故乡》、《风波》、《鸭的喜剧》、《风筝》等都是最早被采用作教材的鲁迅文章。有资料显示,1949年以前鲁迅作品共选入教材25篇。但解放区的语文课本只收了鲁迅的小说和一部分政治性较强的杂文,且数量极少。

1949年以来,几乎各套中学语文教材和与教科书配套的自读课本都选入相当数量的鲁迅作品。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49-1966年所选入教材的鲁迅作品有31篇。在各种文体中,杂文数量最多,且“大都有较强的批判性和政治性,这和此前的解放区语文课本的选文是一脉相承的”。

“文革”期间,全国通用的语文课本被取消,各地自行编写语文课本。“文革”开始的头两三年,鲁迅作品因为不完全符合政治思想宣传的目的而被逐出了中学语文课本。1969年开始,语文课所谓“文”的范围稍有扩大,鲁迅作品开始得到谨慎恢复(仅限于政治针对性极强的杂文);1970年,文学作品的解禁范围进一步扩大;而1972年以后,只要是鲁迅的作品均不在被禁之列。换言之,“文革”中后期,在其他作家和作品均遭禁的时候,鲁迅作品曾成为中学语文课堂上唯一的文学教材。

改革开放到上世纪90年代初,语文教材中选入的鲁迅作品有28篇。到90年代中期以后,去掉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文学和出汗》、《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友邦惊诧”论》等杂文。鲁迅作品的总数量与以前相比有所减少,一度维持在15篇左右。

2007年3月,人民教育出版社第二版编撰的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本,则只收入鲁迅作品13篇,初中语文教科书里选入10篇,高中语文教科书里选入3篇。而其他版本如2012年在全国现行使用的江苏版、山东版、广东版的中学语文教材中也均不超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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