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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陈小鲁反思“文革”道歉:贵在承担责任

2013年08月22日 14:59
来源:三秦都市报

据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前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员、中国现代史独立学者@吴伟bj,当年曾任北京八中学生领袖和革委会主任的陈小鲁发出一封反思“文革”的道歉信。陈小鲁是陈毅的儿子。

近年来,民间之于“文革”的个人反思,已呈现“突围”之势。很多人也将陈小鲁的道歉,与这些个体的反思相提并论。的确,陈小鲁的道歉也是以个人名义作出的,在方式甚至道歉对象上,与一般的民间反思并无二致。但如果观察陈小鲁的道歉公开信就可以发现,他的道歉除了个体反思,还具有另一种可能被忽视的价值。

陈小鲁在道歉信中称,“我希望能代表曾经伤害过老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老三届校友,向他们郑重道歉”。言下之意,他以个人名义作出的道歉,除了表达个人的反思姿态,也代表了当年的“老三届校友”,因此,道歉超出了“个体”范畴,而指向一个小集体。而在当下,以这样的集体形式出现的道歉形式,仍然少之又少,相较于个体,集体性质的道歉范围更大,反思也更具效力。

另一方面,陈小鲁的道歉又并非仅仅针对自己当年所直接造成的伤害,而更有其“作为当时北京八中学生领袖和校革委会主任”的领导责任。能够在个人直接造成的伤害外,提出自己具有领导责任,并强调自己没有勇气制止迫害行为,这种道歉,显然比单纯的个人反思,在责任承担上更进了一步。可以说,这是一个当年“文革”小领导者代表一个小群体对于受伤害群体的一次道歉,是多对多的道歉,而不止于个体对个体。

在道歉中明确自己的责任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文革”中,很多人成为作恶的暴力者,恰恰是由于漠视了个体责任,陷入群体性的迫害行为中。陈小鲁在道歉信中言明了自己的领导责任,其实就是一种责任心态的复苏。“文革”道歉,显然不只是单方面的情感上的忏悔,更是直面历史责任的一次反省。当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行为责任有清晰的认识,“文革”的悲剧才不至于重演。

反思“文革”,为“文革”道歉,首先就意味着亲历者为自己当年行为承担责任。当促成那段历史的个体责任都能够得到公正的承担,也才可以称之完成了“文革”和民族毒素的清理。而回到现实中,怎样促进对那段历史的正视,同样牵涉到一种面向历史的责任承担。反思和道歉是一种方式,而除此之外,为让那段历史被最大程度的还原并以示后人,现代人该做些什么,也是对于历史责任承担的考验。

反法治是“文革”悲剧的最大特点,而法治社会,就是要求每个人都能对自己行动后果有清晰的预见,且都能为自己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也只有当整个社会将历史的反思作为一种责任的承担来看待,那么,我们所期待的对于历史的反省和对于悲剧的拒绝,才不会显得虚无,才能真正建立起抵制悲剧的理性力量。(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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