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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保护金牌”难留“城南旧事”

2013年07月28日 10:03
来源:东方早报

  站在山东聊城的中心“光岳楼”上,眺望古城西部。CFP 资料

  站在山东聊城的中心“光岳楼”上,眺望古城西部。CFP 资料

新华社北京专电 今年1月底,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山东聊城、河北邯郸、湖北随州、安徽六安市寿县、河南鹤壁市浚县、湖南岳阳、广西柳州、云南大理8县市被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通报批评。

半年过去了,这些被通报批评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改得如何?在整改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历史记忆难以寻觅

记者近日走访了这8座城市,穿梭于旧街区,不少地方正在进行整改,拆掉了一些违规建筑,恢复了一些旧街区,曾经的脏乱得到了基本整治。但是,更切实更深入的整治,基本还停留在规划中。

在河南浚县,被专家诟病的古城内尤其是城墙周边乱搭乱建现象有所改善,几条历史街区的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完成。

在云南大理,古城区一些小巷内正在进行电线、污水入地的施工和古院落修缮整改,部分院子门口挂起了古宅民居的“保护牌”。

在河北邯郸,最有特色的老街区新华路西段,曾经堆积如山的垃圾不见了,土路也修成青砖路,古墙壁上的水泥被抠下来了,历史建筑的原貌也逐渐显露出来了。

在山东聊城,按照完善后的规划,老粮仓、老剧院等保留建筑物的保护维修工程正在紧张进行,石板青砖道路、园林绿化基本完成。

在广西柳州,居民私自违章加建的“楼加加”已被执行“减法”,层高恢复至3层以下,东门城楼的天际线得以恢复。

不过,多数地方虽然进行了简单的环境整治,表面的景观恢复,但距离承载历史文化记忆的真正名城,还是有些遥远。

在湖北随州,仅存的一条古街区——草甸子街上,1000多米的小街,两边是低矮的瓦房,老建筑里夹杂着美发店、洗衣店、杂货店,还有不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现代民居。唯一能将它与历史遗迹联系起来的是一些老建筑上新挂的“文物保护单位”标识。

在安徽寿县,记者从南城门进入寿县城内,沿西大街行进看见,车水马龙的街道被大小车辆和来往行人挤得水泄不通,路边商家店铺林立,路面垃圾污水随处可见,和很多普通县城没有任何差别。在这里,除了刚刚修建一新的古城墙以及依稀可见的斑驳墙体在诉说着这座小城的千年历史外,记者找不到从宋代到明清兴衰一时的历史印记。

在湖南岳阳,记者沿着鱼巷子幽深古老的青石板路行走,只能在老人们口若悬河的讲述中回忆过往满巷鱼跃的波光,找寻鱼巷子当年的痕迹,因为“现在鱼巷子一部分铺了水泥路,没以前宽了,也没以前热闹了”。

旧城改造理念和方向是各地反思最多的

旧城改造理念和方向,是各地被批评之后反思最多的。柳州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刘子林说,从城市来讲,街区、建筑、历史文化机理,甚至路面、天际线都是保护对象,“一座历史建筑被夹在高楼大厦之间,这不叫保护,过去的保护理念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真正的理念仍有偏差。”

“近年来地方政府以GDP作为地域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大搞经济建设,为了满足老百姓现代生活居住的需要,把感觉上破旧的建筑拆除、大街拓宽、房子翻新。”寿县文物局局长李凤鑫说。

岳阳市文广新局局长汪灿更加直言不讳:“之前我们把部分老城区看作棚户区,是‘脏乱差’的代名词,认为大建设、大开发于民生有利、社会有益,在名城保护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拆还是不拆?怎么拆?在河南浚县历史建筑保存众多的东大街上,各种首饰店、家具店、服装店的大幅广告招牌仍然林立,乍一看去几乎分辨不出历史建筑的模样,但随便拐进一家院落,里面多是保存较完整的明清老房子,一种森森的古意和仍在使用中的生气扑面而来。

“一批评就拆,拆了以后咋办?”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魏永祥解释杂乱广告牌仍在的原因,多名专家建议,要等完善的规划出来以后再动手,“不怕晚干,就怕胡干。”浚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赵文明说,理念和方向很重要,要做到修旧如旧,盖个古建筑搞个假文物就没有意思了。

整治不能“人去城空”

“发展与保护”“新与古”的冲突是各历史文化名城长期以来普遍面对的难题。随着城市发展、扩张的滚滚车轮,很多历史名城的新伤和旧痕都暴露了出来。

古城作为生活区、工作区和景区三区合一的区域,老百姓的生活需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或多或少存在持续的矛盾,比如出于生活需要私自搭建水箱、违规建设、摆摊经营等,破坏了古城风貌。

如何实现古城保护与改善民生共赢?在山东聊城,大批居民搬离了世代生活的古城区。古城区居民赵玉明一家三代住在古城,他说:“原来古城区内居住有4100多户、1.4万人,大部分房子是破旧的民居,没有燃气和暖气,冬天只能靠煤球炉取暖。”距离古城约2公里的望湖安置小区,26栋安置楼已经建成,安置了1700多户原古城居民。

从2008年开始,寿县在县城以南开发建设城南新区,逐步将机关单位、学校、医院迁至新城区内,带动人口有序外流,缓解古城内人口压力。在柳州的未来规划中,也有统筹开辟新区,保护旧城区的计划。

湖南民俗专家姜宗福等认为,一方面,保护文化古城不是拆除重建,而是修旧如旧。老建筑、老居民、老风情是古城的文化“胎记”,缺一不可。同时,保护文化古城不是把古城迁空,而是要保留老居民。一些地方在古城开发中大量迁出居民,出现“人去城空”的问题。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称,一个古城古街的消失,便是一个历史细节的泯灭。拆古城造新城是忘本的现代化,造假古董跟古城保护更是不沾边。“保护古城镇与建新城盖大楼两者没有任何矛盾,可以通过科学的规划实现二者的融合。”

阮仪三认为,对现有的古城古街进行整改,能改多少就改多少,改不了就撤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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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古城保护为何步履维艰?

新华网北京专电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的道路,确实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历史文化遗产,但不少城市把起初被授予“历史文化名城”当成政绩,之后却没有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

“不是不想保护,但资金短缺、规划滞后、执行不到位、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也很现实。”一位从事古城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有法规,难执行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由住建部门牵头,而文物的单体保护则归文物部门管。

安徽寿县文物局局长李凤鑫认为,住建部门所站的角度是以整个城市的发展为主,文物部门在整体规划中往往缺失话语权,只能眼看着历史信息逐渐消逝,因此造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也是很多地方历史文化名城遭到破坏的原因之一。

而各地也有各自的保护条例。据了解,早在2007年,大理市就已经制订并开始实施《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大理市分管历史文化名城方面工作的副市长柏建军告诉记者,到了具体工作中,多少会有些“变化”,比如有决策权的人不一定有积极保护的意识和态度,而有保护意愿的群体又不一定有决策权,还有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等,让管理与保护没有落到实地。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刘学认为,“执法层面需要‘动真格的’。”刘学说,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遗产、传统风貌造成破坏的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该规定名城名镇名村资格的“退出机制”。

过度依赖“招商引资”

保护整改古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障碍。

河南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魏永祥说,其实政府对古城保护一直很重视,但经常有心无力。浚县是农业大县,一年财政收入8000万元,几条街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已经投入1000多万元,还仅仅是开始。他介绍,目前浚县正在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已注册5000万元成立古城保护建设有限公司,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多渠道投入的投融资机制。

但是,这种“投融资”也是不少文物专家最为担忧的。大量资金的进入,难免会使古城陷入商业开发的陷阱。投资,整治,发展旅游,以期最快更多地获取经济利益。保护不是留住历史,而是为了赚钱。

柏建军建议,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建立起一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避免开发利用过度依赖市场“招商引资”,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有被“建设性”破坏的可能。

“我的家”谁做主?

“老百姓改善生活条件心态迫切,翻建意愿强烈。老百姓认为,这是我的房子你凭啥不让我建?”魏永祥回忆,过去许多浚县民众没有保护古城的意识,几条历史街区上的临街房被翻建了不少,说服住户保护好老建筑屡屡遭遇抵触。当时财政上也拿不出钱补贴,很无奈。

地处南方地区的柳州,建筑大多采用砖木结构,在潮湿的气候条件下,耐用年限较北方建筑要短。“这造成居民对建筑更新的需求很强烈。”柳州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研究室主任练俊说,在过去保护意识不是很高的情况下,老百姓考虑到新型材料的耐用性、经济性等因素,对保护历史建筑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稍不注意,建筑的特点和风貌就破坏了。

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主任马士英说,如果人们对名城认识理解不到位,缺乏全民文化认同感,就会导致名城保护中出现困难。

文物专家建议,通过电视台、出版物、上门讲解等多种渠道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名城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由政府给予补贴,并请专门的古建筑队对旧民居“修旧如旧”。

“让老百姓真正把古城当作自己的家,为古城风貌做贡献,难度很大。”魏永祥说。

标签:金牌 保护 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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