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对“复建”金陵台
认为将残剩的柱子保留更有纪念和警醒价值
金陵台、妙高台两栋民国建筑被拆除,现场只剩瓦砾一片
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 摄
文/羊城晚报记者 梁爽
民国建筑金陵台强拆事件经过10天的发酵后,18日,金陵台地块开发商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丰控股”)发表声明称“金陵台与妙高台并未被定为受保护历史建筑”;同一天,市政府成立调查组表示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结果”。与此同时,“复建”金陵台的提议遭到多数网民反对。
丽丰控股
市规划局
金陵台并非受保护建筑
18日,丽丰控股在香港《明报》刊登声明,首次回应金陵台强拆事件。
声明称“当年参与竞拍乃支持广州政府盘活烂尾地行动”,根据广州目前的法规,金陵台及妙高台并未被定为受保护历史建筑。
丽丰控股称,非常重视这次金陵台拆迁事件引起的各界关注,目前正聘请律师跟进,如有违规之处,将全力配合广州市相关部门作妥善处理。
声明还指出,其附属公司——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及市国土房管局联合烂尾地的拍卖中,竞得越秀区观绿路22至28号三宗土地,总面积共2430平方米,并在2009年取得了拆迁许可证,从而进行土地上遗留建筑物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市规划局
通过空间设计进行警示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对金陵台强拆事件给出了四条处理意见,其中包括“将通过空间设计来记取这一事件带来的警示意义”,并强调“对被拆建筑及地块的处理要得到市民认可”。金陵台地块将如何处理和设计,方能达到纪念和警示作用?专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
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汤国华认为,应该要求开发商“原地复建”。他认为,金陵台属于历史建筑而非文物,复建可以达到恢复历史风貌的目的。他建议根据金陵台的测绘数据恢复原貌,或用复原外立面的办法,将原来的船屋融入新建筑中。持“复建”观点的还有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袁奇峰。
但建筑史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讲师徐好好不支持重建,他认为重建会给公众一个错觉,“以为建筑物被拆以后还可以用别的方式消解过错”。他建议采用专业方法保留金陵台现在的状态,先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墙体,之后或许可以保留一段墙基或一部分原有的构件进行“遗址式保存”,但要兼顾周边建设和用地性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教授郑力鹏提议保留原建筑构件,在未来的建设中成为装饰物或标志。
网友意见
恢复原状不如立耻辱柱
@牛油蛋切糕:某阉少时为博前程,挥刀自宫,欺下媚上无恶不作,终大权在握。某日病重,思身后事,残缺之人愧见先祖,然其物早已风干。众遂取一草狗去势,献之,美其名曰:恢复原状。
@叶曙明: 拆卸重建(即使全部用原件),文物价值亦只有原来的10~20%,整座迁移(如锦纶会馆)亦至少损失20%的价值。三思而行。
@老伍woo:重建的意义是处罚和挽回面子多于恢复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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