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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2013年04月27日 02:03
来源:中国文化报

郭万超

前些天去一个景区参加项目论证会,该景区计划投资10多亿元建一个博物馆群。会上很多嘉宾发言热烈,其中,发言最为热烈的是当地一位退居二线的官员。他潜心研究当地文化,发掘出当地许多文化资源,这点值得我们敬佩。但这位官员利用自己的影响使政府拨巨款建博物馆群以展示他发掘的这些文化,却让人有些愤慨。会上,当地一部分文化学者谈起他们的文化发现时极其兴奋。但是,从我及同行的观点看,这些文化并无突出特色和重要价值,甚至正史都无记载。其实这些人的发言中也无意中透露,这些文化其实并无代表性。而当地最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是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及原生态文化,大规模的建设只会破坏这些原本很好的文化资源,用这些毫无生气和知名度的所谓博物馆来吸引游客,其效果可想而知。

其实,大造文化工程,一定程度上说是中国发展饥渴带来的一种后患。过去全国上下的GDP热,使许多有价值的文化遗存荡然无存,现如今,文化产业的热潮又促使人们大兴土木,人造文化工程在中华大地遍地开花,这岂不可悲?这使我对未来产生一种可怕的预想,几年后,这些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的文化形象工程的下场又将如何呢?也许是被人冷落,或者是被拆除。

那么,如何看待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呢?首先要分清文化包含的内容。文化可分为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公共文化属于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范畴,其特点是具有非竞争性,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因此,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与承担。此外,文化产业作为经济领域的一部分,虽然主要应由市场调节,但是由于文化产业属于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文化产业大包大揽,不尊重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而是应以科学的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实践证明,根据现代政府的职能与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政府在发展文化产业中要定位于加强规划,培育环境,制定政策,注重引导,为产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与保障。主要包括:

一是提供基础设施。创建和维护使人民文化生活繁荣的环境,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这项职能是由公共部门提供有形和无形的基础设施而形成的,这些文化基础设施既要能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又能促进市场有效运作。对于发展中国家,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在价值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基础设施,尤其需要的是信息与通信技术。

二是提供财政与投资支持。传统上,政府文化部门的投资和规划主要针对某些项目、机构和大型企业,它们都严重依赖公共激励和资助,现在,政府在为公共文化与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金方面,已经超越了仅仅对核心艺术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关注,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

三是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一些体制缺陷限制了文化发展。比如,北京市目前的文化市场是按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的,使本应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发生断裂,导致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健全政策法规。健全的适应国情和国力的政策法规对文化发展具有根本性促进作用。比如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财政金融政策等。

五是支持文化走出去。此外,政府职能还包括建立文化创意集群、提升文化创意企业家能力等。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社科院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标签:文化 产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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