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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

2013年03月17日 02:03
来源:中国文化报

本报记者 袁 艳 张建友 任学武

应避免非遗开发过度商业化,理顺和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创新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渠道,保护和传承好作为民族血脉和人民精神家园的优秀传统文化……这些成为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避免非遗开发过度商业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品牌,可有效提升地方文化产业的吸引力。但是,盲目的商业开发也带来许多异化、歪曲,甚至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味。”全国人大代表、沈阳评剧院副院长冯玉萍如是说。

冯玉萍认为,商业开发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急于以非遗为幌子招商引资,甚至采取杜撰“伪民俗”的做法。冯玉萍建议,应立法予以规范,避免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中变味。

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说,应该全面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渠道,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的作用。

王勇超说,应该加快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把中华文化的丰厚资源与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结合起来,使网络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

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在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张亚英说,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涉及较多部门,如文物、农林、土地、城建、规划、水利、交通、旅游等,需要多个政府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是保护好文化遗产的组织保障,设立行政级别较高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是必要的。”张亚英说。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说,我国有多处历史文化遗存急需保护。“希望能从国家层面筹划和推进重要文化遗存的立项,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李亚兰建议,应做好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规划,并为其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标签:家园 精神 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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