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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联盟律师:法院判苹果赔41.2万元有些低

2012年12月27日 16: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张中江) 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公司侵权一案,2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苹果公司被判赔偿8位作家经济损失共41.2万元。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当天表示,判决结果确认了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但数额较低。

赔偿金额较低

当天宣判结束后,王国华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谈到判决结果,他表示,一方面确认了苹果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另一方面排除了第三人iTunes公司的责任,“这是一个可取之处”。苹果公司之前想把责任推给iTunes公司,不承担责任。从判决结果来看,他们在这方面的抗辩没有实现。

维权联盟的这8位作家,此前索赔金额 556万多元。对于法院判苹果赔41.2万元的情况,王国华表示,此次确定的金额低了一些,没有考虑到涉案作品的市场价值和当前维权的成本支出问题。他指出,像李承鹏、慕容雪村等作家,稿酬已经可以达到千字几千块,现在的判定标准仅仅是一百多块。这个标准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确定的,在GDP增加、物价上涨的今天,已经不能“与时俱进”。

判决结果有示范作用

近年来,针对苹果等跨国公司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加。王国华认为,今天的判决结果对类似的侵权案件有示范作用,“因为这确认了苹果公司在管理方面负有严格的、强烈的责任。只要有盗版,苹果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差别无非是赔偿数额的高与低。”

王国华说,苹果公司对外称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他们在这方面有“双重标准”,对中国版权权利人的保护不够重视。这次诉讼也不是想把苹果“打死”,而是“为了共赢,大家都有口饭吃”,希望苹果公司在经营方式上做一定转变。

将有第二批作家起诉苹果

谈到作家遭遇网络侵权的问题,王国华说:“(作家维权难)主要的一点就是维权成本与获得的收益差异很大。这也是目前基本的司法实践情况。”

至于是否选择上诉,王国华表示要回去和作家维权联盟沟通商量。他透露,联盟后面还将有第二批作家起诉苹果,具体时间要等法院安排。

苹果方面未回应

记者当天上午联系苹果公司的代理律师。她以“未接到授权,不方便接受采访”未由,未对判决结果发表看法。本网记者下午再次致电,得到同样答复。同时,发给苹果公司的采访邮件,亦未收到回复。

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公司侵权案今年10月首次开庭,8位作家索赔额超过1000万元。这起跨国官司源自去年7月,韩寒、慕容雪村、南派三叔、麦家等20多位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苹果应用程序商店摆上“货架”出售。作家们随后组成维权联盟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就苹果公司涉嫌盗版侵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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