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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提议“裸体奥运”道理何在

2012奥运会昨天拉下帷幕,有关奥运的话题也随之渐渐沉寂,没想到有个关于奥运的另类声音突然响起,令奥运的尾声突然再现波澜。

据报载,这个声音来自中山大学一位哲学系教授。他在一篇英文短文中倡议允许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他说,过去禁止运动员裸体比赛或许有其原因,但如今这些原因不一定构成继续这项政策的理由。“古希腊人认为,人的身体(包括性器官)是神赐予的,运动要展示的就是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因而强制要求运动员对身体进行任何的掩盖是与奥运会的初衷相冲突的。”

是的,古希腊人确实像后来的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把人视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进而把人体神圣化,在竞技场上,传说运动员是裸体参赛的。但那个时候,只有希腊男性才能参加比赛,并且生殖器某些部分还要加锁,如果要与“奥运会的初衷”不相冲突,还原当时的奥运形式,除了裸体之外,还有许多事要“返祖”:按照这位教授的复古逻辑,人类不止要在奥运会上裸体,平时也不宜穿得太多,因为传说中的亚当与夏娃当年只以树叶蔽体,我们今天各种各样的衣服,也与人类祖先的“初装”相冲突。

人类为什么要穿衣服?女性穿着为什么要掩饰又要突出性感部位?英国生物人类学家莫里斯在著作《裸猿》中做了详尽的描述。他引述了衣服的隔热御寒等生理因素后,更强调遮蔽羞处、防止过分冲动的文化文明因素。人类直立行走与“卧式行走”的动物不同,没有衣衫掩盖,其私处将暴露无遗;而女性的“欲盖弥彰”则是出于“维护地位”的策略———其信号是“我不准备干那种事”,“但是我又非常性感”。前者不至于使情况失控,后者可以提升在异性心目中的魅力和地位。

作为哲学教授,这些道理应该了然于心,他的“裸体奥运说”在私下当玩笑说说无妨,但正儿八经地提出来,既不切合实际,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他到底表达什么意思?想达到什么效果?相信有人会想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法。

中国人诚然有以“私处”为“耻处”的“非人称谓”,有需要纠偏的价值观念,但倡议“裸体奥运”显然矫枉过正,显然与教授的身份不符———教授学者本应以理性和知性服人,遗憾的是我们却常常听到一些反常反智的“雷人”话语从教授学者的嘴里喷薄而出!

何 龙

标签:教授 奥运 希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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