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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认知 提炼元素

管宁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民众的重视:国家和地方相继制定了有关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与条例,如《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条例》等,国务院还规定确立了“文化遗产日”。与以实体、实物形式呈现的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要大得多。这与非遗独特的文化形态密切相关:它作为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不仅涉及方言、民间传说、传统音乐舞蹈和戏曲、民间武术杂技、民间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民俗及文化空间等诸多文化形态,而且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并与民众日常生活相融合,这些都给有效保护带来很大困难。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非遗保护的同时,依然有大量的非遗消失的现象存在。在不断加快的现代化进程中,依然有许多包括非遗在内的文化遗产无可挽回地消失了。自2007年以来,由于城市化、旅游业和管理的疏漏,约有3万多个文化遗产永久消失。而在世界范围内,也因同样的原因濒临消失的著名文化遗产达18个之多。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警示着人们,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人类共同的难题。

导致文化遗产遭受破坏和消失的主要原因在于认知不到位。只有认知到位,保护才有可能到位。有位文化专家对周边的文化存在有非常敏锐的感触。吉林长春市有个地方曾经是东北军南大营,当时驻扎于此的第二十团为民族利益而拒绝执行蒋介石不抵抗的命令,殊死抵抗日寇的进攻,战斗异常惨烈,南大营因此成为一片废墟。前些年,在城市改造中,开发商要在此建楼房,这意味着将清除掉这片破楼渣子。这位文化专家闻此消息,急忙写信给有关领导,阐明应该保护“南大营遗址”。在他看来,原建筑消失了,但还需要有个遗址,有个名存在,这个名就是文化,可以将其作为“文化发生地”保护起来。这位文化专家甚至将朋友举办传统婚礼使用的红盖头布,都作为一种具有文化性质的遗产收集起来——在他眼里,收集这种盖头就是为了留住人类生命的历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太缺乏这种认知和意识了。这种认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尤为重要。因为非遗多分布和散落民间(更多的是散落于乡村),且与民众日常生活融为一体,民众的认知程度决定着保护的好坏。在广大乡村地区,民众的自发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乡村地区民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很难期望他们有必要的认知。那么,我们该如何提升民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如何增强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呢?

首先,要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文化遗产的宣传与普及工作。许多人都知道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但往往除了古建筑、古遗址之外还有哪些是文化遗产不甚了了,尤其不知道哪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年前福建土楼申报文化遗产时,当地人不知道自己从小居住的这些破土楼破民居也可以是文化遗产,甚至可以是世界文化遗产!这就是认知问题。而如今,土楼拥有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头,旅游业也因此兴盛起来,人们知道它是个宝贝,需要保护。与土楼相关的土楼武术、客家风俗、民间工艺,乃至当地的饮食,也是文化遗产,它们与土楼相维系,甚至是不可分割的,这些也需要与土楼一样进行保护。这恐怕许多人就没有那么明确的认知了。由此看来,文化遗产的宣传十分重要。因为还有许多在普通人看来不是文化遗产的东西,正是需要保护的。比如,文化环境、文化线路、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等。文化环境要求不仅保护文物的物质实体,而且还要保护实体周边的自然环境与景观,甚至还要保护与这一实体相关联的习俗活动(这本身就是非遗)。永安市槐南乡洋头村的客家土堡安贞堡属于国家重点文物,在其建筑群的正门外有个大型广场,那里每年都要举行盛大的民俗活动,因此除了要保护好安贞堡的物质实体,还要保护好与其密切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线路是跨地区、跨民族的,甚至是跨国界的,多半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往往是最丰富的综合性文化遗产。如我国的大运河、丝绸之路等。大运河的保护,除了保护历史遗迹、遗址,还包括保护沿途各地的民风民俗,只有整体的保护才是完整的、真正的保护。

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工业文化遗产和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非常重要。许多昨天还在使用的厂房和农具,今天可能就成为历史了。我们必须保护这种历史,因为它记录了人类文明的足迹,是一个时代文明的象征。其实,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是不断变化的,也就是说不同时期人们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不同。这里有必要介绍当今国外保护文化遗产理念的几个转变:从保护建筑艺术精品,到保护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建筑;从保护文物到保护文物的环境;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古迹,扩大到保护整体的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市;从重视古代文化遗产到重视近现代文化遗产;从保护与当今生活已无关联的古建筑遗址,到保护现在还有人继续生活和使用的建筑与历史街区;从保护单一要素的文化遗产,到保护多种要素的综合性文化遗产;从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专家保护、政府保护,到民众保护、社会保护。很显然,从这些保护理念的转变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什么是文化遗产,的确要重新加以认识,否则就很容易导致新的对文化遗产的破坏。

当然,要让广大民众确立这样的认知并非易事,但我们依然要勉力而行。因为认知决定行为,法律固然重要,但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法律的作用往往不及提升人们的认知重要。许多存在于民众生活之中的文化遗产已非法律所能触及,而主要还需有民众自觉自发的保护。

改变人们的认知,无疑有助于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但人们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最终还在于传承延续,乃至发扬光大。这就涉及文化遗产的利用。保护与利用经常成为一对悖论。过度利用、不当利用将不利于保护,但不加利用和传承,也势必失去保护的意义。因此,科学、合理地利用文化遗产,是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如何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无疑是个很大的话题。在此只能谈些理念性的观点。

保护非遗的一个难点在于,许多时候它是与民众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的,这主要可通过提升民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程度来解决。而在利用方面,则要借助各种方式来转换和激活非遗所具有的文化元素。文化遗产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式和途径,就是提炼其文化元素,即分析文化遗产的知识元素与阐发结构,考察哪些元素可进行产业转化,实现文化遗产从民间走向市场,从艺人的闲暇把玩走向大众消费。这就要借助创意及相关科技手段,甚至还要借助现代经营手段,将这些元素运用于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中去。

更进一步,还要从文化传播和产业开发角度,微观分析文化遗产是否可形成内容生产的元素和要素,进行内容再生产的资源动员和资源配置。就具体区域而言,可借此实现区域文化版图向文化版权的扩张。

在这一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注重现代文化乃至时尚文化的融入。文化遗产的利用必须融入现代语境之中,如果不被现代语境所认同,就不能满足当代人的精神需求,也就无法形成生产力,无法获得经济效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能否形成文化生产力,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地传承和发展。非遗保护必须注重其原始形态,但文化也是在不断发展、演变的,在保护原始形态的前提下,也需要不断开拓创新。事实上,在今天看来是文化遗产的东西,其本身就已经历了不同时代的演变,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不同的文化风格和形式。因此,要以发展的观念看待非遗的保护与利用。

当然,在利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时刻要有高度的文化警觉,即不能在文化资源产业化、市场化、娱乐化过程中,将文化世俗化、异化。

(作者为福建论坛杂志社总编辑、研究员、博导;福建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标签:文化遗产 元素 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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