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民国女子的征婚标准

□何倪

上个世纪30年代,男女平等的思潮在城乡风起云涌,渐入人心,这些年轻的女子们不再单纯地依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勇于争取自己的择偶权力,有自己明确择偶标准。在当时的《民国日报》(1931年7月6日)上就曾刊登了这样一则女子征婚启事:

一、面貌俊秀,中段(等)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三、高尚的人格。

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五、对于女子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七、没有烟酒等不良的嗜好。

八、有创造的思想和保守的能力。

抚今追昔,恍然隔世,上个世纪30年代女子的择偶观,与当今那些信奉“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新潮女士们相比,孰高孰低,真是一目了然 。

何倪

标签:女子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分享到:
更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