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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布十七大以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2012年06月19日 09:1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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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黄维)“十七大以来,文化部党组高度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不断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兼人事司司长高树勋近日介绍了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十七大以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生了显著变化,具体表现为认识明显提高、环境明显改善、领域明显拓宽、制度建设明显加强以及活力明显增强。

一、加强规划,统筹兼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人才规划,不断提升统筹管理和宏观指导水平。文化部积极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科学规划人才发展战略,编制出台了《全国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并在2012年出台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中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列为重要一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文化部党组领导下的文化人才工作的决策研究和组织协调机构,不断根据文化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文化人才工作进行新的部署。

积极探索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根据文化人才特点,提出要建设好“七支人才队伍”,即推进以文化党政人才队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文化人才队伍、文化科技人才队伍、文化外交人才队伍为主题的各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类人才队伍特点,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实施不同的培养措施,采取实践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各类人才队伍的素质水平。

强化载体,努力搭建人才成长集聚平台。对部内各司局各种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分散开展的人才工作进行梳理、整合,逐步构建分类明确、层次清晰、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全国重点京剧院团扶持工程等文化建设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着重加强对艺术表演人才、基层文化人才、特殊专业领域人才等各类文化人才的培养。

突出宣传,积极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以《中国文化报》为主要媒体平台,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网络信息平台,开辟人才专刊、人才专栏专题宣传中央人才工作各项改革措施,推广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和经验,报道各类优秀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的典型事迹。

二、创新思路,完善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文化部实际,出台10多项关于干部管理的意见、办法、规定和规则,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考核、培养锻炼、问责等方面,为开展干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提升了整体效能。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开展了机关副司局长竞争上岗、集中差额推荐机关司局长、副巡视员、驻外局级文化参赞及文化中心负责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

坚持干部管理监督有关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系统化、类别化、精细化水平,将对干部的考察、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加大对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充分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结合援藏、援疆、援青、博士服务团等任务选派干部到艰苦地区挂职锻炼,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及有关干部学院举办的相关培训班,通过交流轮岗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认真办好司局级干部培训班、新任职司局级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鼓励干部参加各类在职学习。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在职培训等形式培养锻炼干部,进一步开阔了干部的视野,改善了知识结构,提升了能力素质。

三、优化结构,提升素质,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七大以来,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通过完善考试录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活力和创造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结构合理的机关公务员队伍。

注重从基层选拔人才,2007年以来,通过考录、调任、公开遴选和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共录用补充170余名公务员,其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数达79%,进一步优化了部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年龄、学历、经历和来源结构。公务员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促进了新陈代谢,大大增强了队伍的活力。目前,机关公务员平均年龄为40.31岁,本科以上学历达93.3%。不断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对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改革, 2007年以来,文化部机关共组织开展6次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共公布153个处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了112名处级领导干部,在部机关形成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年轻化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鲜明文化行业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品牌班次,举办了处长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驻外人员培训、青年干部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境外培训等各类培训班次近40期,累计培训公务员约1500人次。

四、强化教育,拓宽思路,文化外交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驻外人员的忠诚教育。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新环境和新时期文化外交队伍发生的新变化,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做好驻外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坚持出国前集中培训制度,把学习理论与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对外文化工作结合起来,并将忠诚教育作为驻外干部思想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加强忠诚教育的通知》,组织驻外干部参观安全保密展,请安全部门专家授课。在忠诚教育中,坚持学习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引导驻外文化干部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复杂环境中能够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大力加强驻外文化处(组)编制申请及调整工作。为适应文化外交工作需要,提高文化外交的地位和作用,提升文化交流的层次和水平,向中编办报送了《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外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申请增设驻外文化处组,增加驻外编制。积极配合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进程,自2008年来,先后向中编办申请了蒙古、东京、西班牙中国文化中心编制,保证了驻外中国文化中心的正常运转。

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文化外交人才需求,补充我驻外机构岗位空缺,面向文化部系统、全国文化系统、全国其他系统选拔能力强、素质高的外语外事人才,择优吸纳到文化外交队伍中来。十七大以来,共举办了5次驻外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及考试,吸纳优秀驻外后备干部人才150余名,目前已有百余名干部经过培训后派往驻外文化处(组、中心),为文化外交队伍输入了新鲜血液。

五、明确重点,加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以提高文化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为重点,把建设一支学风严谨、业务精湛、品德优良、成就突出的高层次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相继向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多位专家入选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全国文化系统继续开展“文化部优秀专家”选拔,推动人才梯队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行“团队”引才,建立数字图书馆等各类科研团队,开设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制定了紧缺人才“刚性引进”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新人才。同时,鼓励支持国家图书馆、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等研究机构和大型文化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流动站。以全职和兼职等聘用形式,重点引进编导、指挥、器乐演奏等方面的首席艺术家、学术带头人等高级人才和重点岗位紧缺人才,实现柔性“引智”,大幅提升艺术质量。

规范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推进文化领域国家荣誉制度建设。二是做好文化行业表彰工作。为纪念中国话剧诞生100周年,开展了“国家有突出贡献话剧艺术家”荣誉称号授予工作。为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先后两次开展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全国文化系统“三先”表彰活动,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六次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50个“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53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和65个“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实现专家联系的制度化、经常化。一是建立重点专家联系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适时组织专家参加重大问题研讨交流活动,并组织高层次人才为文化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决策中的参谋和咨询作用。二是开展老艺术家困难补助工作。2006年至今,按照中央领导指示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连续7年先后多次开展了补助工作。按照“有名望、有影响、有困难”的原则,对在京中央文艺团体老艺术家进行补助,截至目前,已补助老艺术家3000余人次,补助金额3900余万元。

推动全国文化系统高技能人才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部署,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宣传推介、建立文化部高技能人才库等形式,推动全国文化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为提高文化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成立了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数十种教材,颁布18个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筹建15个省级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

六、深化改革,科学管理,为各单位建设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助推文化体制改革。自2003年以来,文化部先后对8家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转企改制,组建了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等五家公司。人事司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参与改革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工作,耐心细致做好转企改制单位人员身份转换和分流安置工作,多方协调社保衔接工作,通过申请新成立单位和调整部分单位编制来调整直属单位结构布局,担当了改革的助推器、润滑剂,保证了转企改制的顺利进行。通过转企改制,共核销事业编制1177名,为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深入研究,精心部署,准确汇总各单位机构编制、公益属性和人员情况,科学合理提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进一步区分文化事业单位的类型,重新整合资源,采取保留、撤销或合并等方式,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奠定基础。

积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层层聘任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将竞聘上岗作为内部人员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要求各单位除军转干部接收等政策性安置、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必需要通过公开招聘选用人才。加强岗位设置管理,截至2012年,共完成了25家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批复备案,建立了完善的岗位考核办法。党的十七大以来,人事司累计为直属单位接收了1177 名高校毕业生、从京外选调了39名急需短缺高端人才、接收军转干部近40名、解决了85名干部夫妻分居及其他问题,稳定了直属单位人才队伍。

七、加强规划,打造品牌,文化干部教育培训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培训规划,提高培训质量,拓宽培训范围,进一步推动培训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了《文化部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文化站长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1——2015年全国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政策文件。

组织开展部省联合培训工作,推动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西部地区10万元、中部地区5万元、东部地区2万元的标准,对各省(区、市)联合培训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建立经费激励机制,并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加大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新疆西藏文化经营管理干部培训班、重庆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文化部新疆文化管理干部民族团结培训班、西藏文化管理干部民族团结培训班等培训班次。

将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培训计划统筹纳入文化部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文化部机关干部全员培训暨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十七大以来,文化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型和层次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各类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员。经统计,截止到2012年6月,参加脱产培训、干部选学和境外培训的总人数累计达到9347人,其中党政干部650人,包括部级干部18人,司局级干部179人,处级干部1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09人,专业技术人员为8797人。培训总学时累计超过85万小时,人均总学时累计达到360小时。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的新要求。下一步,文化部将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宽广的思路,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率先突破当前人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制约人才工作发展、制约人才发挥作用的突出矛盾,进一步营造文化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倡导生动活泼、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学术风气,营造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发扬民主,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包容失败,尊重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保护文化工作者的创新成果,真正推动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鼓励各类人才创作出更多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的艺术精品,涌现出更多的文艺大家,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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