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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作品受损 画家获赔5万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因在展览保管期间致画作损坏,画家孙震生将现代工笔画院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赔偿画家损失5万元。

北京画院签约画家孙震生起诉称,2010年12月5日,全国首届现代工笔画大展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举办。受现代工笔画院的邀请,他将自己的一幅名为《纳木错的清晨》的画作提供给现代工笔画院参展。然而,在画展现场,孙震生发现,画作上出现了明显的破损。

为此,他曾要求现代工笔画院修复,但当画作归还时,破损却更加严重,已经无法完全修复。因此,他要求现代工笔画院按照画作的一半价值赔偿45万元。

现代工笔画院称,他们只是此次画展的承办方而非主办方,而且此次画展完全是公益性质,未向任何参展作者收取费用。且孙震生在通过快递寄送作品时,该作品已有破损情况。现代工笔画院还表示,按照行业先例,如参展前双方没有约定,即便是丢失画作也只需赔偿1万元。

法院调查后指出,目前根据证据无法确认画作何时受损,但是现代工笔画院收到孙震生寄送的画作后,未在第一时间提出画作存在破损,且现代工笔画院在收到画作后,将画作从单幅卷筒包装改为与其他画作一并卷曲保存。

因此法院认为画作破损系在现代工笔画院保管期间产生,因此导致画作破损的责任应由现代工笔画院承担,并根据相关咨询结果和证据材料判决现代工笔画院赔偿孙震生5万元。

标签:画作 现代工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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